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二十二题:电动车的充电设施
****************

  以下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政府致力推广使用电动车,政策目标是香港成为「最广泛使用电动车的地区之一」。然而,有电动车车主反映,现时约1200个供公众使用的电动车充电器(公众充电器)不敷应用,而且配套设施亦十分欠缺。此外,现时国际上没有一套统一的电动车传导充电标准。各大电动车制造商最普遍采用的传导充电标准包括: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SAE)、中国国家标准(GB)及日本的CHAdeMO直流快速充电标准。不同型号的电动车采用不同的充电方法和插头,令车主使用公众充电器为电动车充电时十分不便,以致电动车难以普及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考虑订立电动车的香港官方充电标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按传导充电标准划分,现有公众充电器的数目及已登记电动私家车数目分别为何,按附表一列出;

(三)有否评估(i)标准速度、中速及快速公众充电器的现有数目能否令车主不用担心充电问题,放心转用电动车辆,以及(ii)该等数目与现时及未来的充电器需求如何比较;有否增设公众充电器的具体计划;若有,详情(包括传导充电标准)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为公众充电器的管理、付款模式,以及有关系统涉及的资讯科技安全等订定全面的发展策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五)鉴於政府透过宽免停车场楼面面积,鼓励发展商在新建楼宇的停车场配备电动车充电装置,并已致函呼吁业主立案法团及业主委员会积极回应在其管理的物业内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的要求,政府是否知悉,自该等措施推行至今,分别有多少幢私人住宅物业在落成时设有及落成后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并按有关物业的名称、单位数目及已安装的充电器数目表列;政府有否考虑提供更多诱因,鼓励私人楼宇的管理人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鉴於已登记电动的士的数目自上年年底的48辆下降至今年六月的29辆,呈现下降趋势,而该等数目跟电动的士供应商预期的3000辆有很大落差,当局有否了解个中原因;若有,原因是否包括充电设施不足;除豁免首次登记税外,政府会否加强公众充电设施,以鼓励的士业界使用电动的士;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电动车没有废气排放,能有效率地把电网的电力转化为动力,以电动车替代传统车辆有助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政府一直积极推广使用电动车,当中措施包括由政府部门带头使用电动车、宽免电动车的首次登记税、与业界协力扩展电动车的充电网络和鼓励车辆供应商引入合适的电动车。截至二○一五年九月底,香港有2514辆已登记电动私家车在路上行走,与二○一○年底只有60辆比较,增幅令人鼓舞,亦显示电动车的数目在政府相关政策推动下稳步增加。

  我的具体回覆如下:

(一)在充电设施方面,由於目前国际间仍未统一电动车的充电标准,而且在本地使用的电动车主要由外国进口,若订立电动车的充电标准,会局限电动车车主的选择。目前,已有46款不同型号来自七个国家的电动车获运输署批准在香港道路上行驶。现时全港有约1200个公众充电点,分布在不同地区,公众充电设施可供现时所有市面上不同品牌的电动私家车使用。至於商用电动车,例如轻型货车及小型巴士等,则一般由营运商自行设置适用的充电配套设施,以配合他们的运作要求。政府会继续留意电动车充电制式的发展,并会适时扩充电动车充电设施网络。

(二)截至二○一五年九月底,香港有2514辆已登记电动私家车,公众充电点约有1200个。按充电标准划分,公众充电点的数目及可使用这些充电点的电动私家车数目表列於附件二。

(三)电动私家车车主一般在其居所或办公地方的泊车位充电,当电动车需要补充电力,以延长行走里数时,他们会利用公共充电设施充电。

  我们一直留意电动车的增长情况,并与商界合作扩展和优化电动车充电设施,以推广使用电动车。现时全港约1200个公众充电点,当中包括180个中速充电器、11个CHAdeMO制式和106个其它制式的快速充电器,分布在不同地区。

  政府去年在16个政府停车场安装共100个中速充电器,它们适合大部分电动车使用,而充电时间比标准充电器快60%,充电约一小时已足够满足一般电动车补充电力的需要。此外,商界亦陆续提升现有供公众使用的标准充电器至中速充电器,并安装多制式的快速充电器。电动车供应商亦积极在公众地点增加充电设施,包括中速及快速充电器,以支持其电动车的运作。

(四)虽然近年电动车技术有较明显的进步,但相对传统车辆而言,电动车的价格仍然偏高。为推广电动车的使用,政府现时已设置供公众使用的充电设施,目前基本上不收取充电费用。政府会密切留意电动车增长的情况,在考虑扩展充电设施的需要时,亦会留意充电设施的管理、付款系统,以及有关系统涉及的资讯科技安全等技术的发展,研究充电收费和管理模式,以适时检讨制订相关政策,包括使用公众充电设施收费安排等。

(五)为鼓励私人停车场增设更多电动车充电装置,政府已推出以下措施:

(i)由二○一一年四月起,提供宽免新建楼宇停车场楼面面积措施,鼓励发展商在新建楼宇期间,为有关楼宇的停车场配备电动车辆充电装置的基本设施(包括充足的电力供应、电缆及管道等),方便日后按停车场使用者的需要安装充电站;

(ii)於二○一一年六月修订新建筑物的规划标准,建议30%私家车泊车位,应提供电动车辆一般充电设施;及

(iii)机电工程署设立了一支专责队伍和服务热线(电话:37576222),向有意装设充电设施的人士提供资讯及技术支援。同时,政府亦已就安装充电设施的安排及技术要求发出指引。

  在二○一一年四月至二○一五年九月期间,近八成新获批的发展计划的停车位已配备电动车辆充电装置的基本设施。我们并没有私人住宅物业在落成时设有及落成后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的统计数字。

  此外,两间电力公司亦会为有意在住宅或商厦车位安充电设施的客孅提供支援服务。另外,我们亦留意到市场上已有公司为有兴趣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的私人屋苑提供一条龙式服务,包括安装充电设施及提供充电服务。

  我们会继续鼓励私营发展商及物业管理公司设立更多电动车充电设施,也会密切留意电动车辆数量的增长,以评估扩展和优化充电设施的需要,以推广使用电动车。

(六)内地一汽车供应商於二○一三年首次引进一个电动车型号到香港,并以出租形式作为电动的士,现时该品牌仍是在港登记的唯一电动的士型号。电动的士数目取决於汽车供应商的业务策略,以及电动车型号能否应付本港业界的实际营运模式。由於本港的士的营运模式一般都是二十四小时不停运作,故对电动车的充电要求十分严格。

  为鼓励运输业界使用绿色创新运输技术,政府於二○一一年三月成立了三亿元「绿色运输试验基金」,资助业界试验有关技术。如业界透过基金试验电动的士,除获资助电动车与传统的士车价的差价外,亦会获资助以设置所需的充电设施。另外,政府去年亦推出试验计划,让电动的士供应商在运输署辖下的停车场增设快速充电器,以协助业界扩充电动的士车队。



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