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干杯畅饮 尽情回收」推动回收玻璃樽(附图)
**********************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於本月开始,在14个大型商场及商厦(详细名单见附件)推行一项社会动员计划--「干杯畅饮 尽情回收」,以加强推动商场及商厦内的餐厅食肆回收玻璃樽,配合《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推动惜物减废的文化。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出席活动启动礼时表示:「香港每日产生约290公吨废玻璃樽,其中三分之二是饮品玻璃樽,而这些饮品玻璃樽主要源自工商业处所。将玻璃樽回收网络扩展至餐厅食肆可以有效提高回收工作的成效。」

  环保署现时主要在各区屋苑大厦增设回收点,以方便公众回收玻璃樽。目前,全港共设有1200多个住宅回收点,覆盖全港超过七成人口。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的非政府机构推广项目,以及新近设立的「绿在沙田」和「绿在东区」社区环保设施,亦提供不同的玻璃樽回收网络。推行「干杯畅饮 尽情回收」活动,将进一步扩大玻璃樽回收工作覆盖的层面。大众可透过「咪濆澫」手机应用程式阅览全港逾七千个不同类型的回收点。

  参与的商场及商厦内的餐厅食肆会分类回收所产生的废玻璃樽,并集中存放,然后由环保署委聘的承办商提供收集服务,再送交本地合资格的回收商循环再造。这些回收的玻璃樽经处理及破碎后会被制造成玻璃砂,以替代天然河沙作为工程物料,用以制造合适的建筑物料,包括环保行人路砖。

  黄锦星续说,回收计划须有清晰的出路,吸纳所收集的可回收物料,然后转废为材;有关计划可以提升餐厅食肆负责人及员工对回收废玻璃樽的认知,从而改变其作业习惯,为玻璃饮品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作准备,并有利日后落实都蒥固体废物收费时可以做到「少垃圾,多省钱」。

  与此同时,立法会即将开始审议政府於今年七月所提交的《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其主要建议包括:

* 把产品容器纳入生产者责任计划。在首阶段,受规管的产品容器只涵盖以玻璃容器盛载的饮品;
* 有关物品只要在本港分发或耗用,便须征收循环再造征费,为推行生产者责任计划提供资金;
* 从事在本港分发受规管物品业务的制造商和进口商,须登记为「登记供应商」,并按规定缴付征费;
* 引入发牌管制,以规管法例订明的容器废物(即废玻璃容器)的处置方法(包括贮存、处理、再加工和循环再造);及
* 进、出口有关的容器废物,则须取得许可证。



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24分

图片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