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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谘会听取政府简介接收东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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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交通谘询委员会发出:

  交通谘询委员会(交谘会)委员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听取有关当东区海底隧道(东隧)的「建造、营运及移交」专营权於明年八月七日届满时政府接收隧道的安排,以及在较窄路段实施的交通管理措施。

  交谘会主席郭琳广表示,委员知悉政府接收东隧后将不会改变隧道的实际运作。

  他说:「我们理解现时的隧道费及其他收费水平,以及涉及交通标志的道路交通规例均不会受影响。换言之,对隧道使用者而言,东隧在政府接收前后并没有任何分别。我们亦得悉政府会正如早前表示,研究如何合理分布三条过海隧道的交通流量。」

  委员获悉政府正拟备修订条例草案,把东隧纳入政府隧道的法律框架,并废除现行为东隧作为「建造、营运及移交」隧道提供法律基础的法例。至於东隧在政府接收拥有权后的管理模式,政府会以公开招标方式批出「管理、营运及维修保养」合约,预计於二○一六年年初批出。为确保东隧顺利移交,该合约要求承办商按现时原有薪酬水平,优先雇用东隧专营公司的大部分现有员工。

  此外,政府在会议上向交谘会委员表示,政府一直有检视并逐步增加香港各种道路类别的最低阔度。为提升较窄路段的行车安全,运输署已实施适当的交通管理措施,例如竖立警告标志、施加车辆限制和划出让车处。

   郭琳广说:「从一些较为人熟悉的较窄路段的交通意外数字可见,这些路段的道路安全状况普遍可接受。我们理解运输署会继续密切监察所有道路,包括较窄路段的交通状况和意外数字,并因应情况研究各种工程上和交通管理方面的措施。」



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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