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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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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於二○一五年十月第四十六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凤凰优悦广播有限公司(凤凰优悦)申请豁免遵守节目规定

  通讯局批准凤凰优悦的申请,豁免凤凰优悦须根据其声音广播牌照(牌照)遵守持牌机构建议书所订明有关凤凰URadio综合台(下称「综合台」)首播节目时数的规定。批准的有效日期追溯至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直至凤凰优悦退还牌照(如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会)接纳退还牌照)为止(下称「过渡期」)。

  根据牌照,除非通讯局另作批准,否则凤凰优悦须时刻遵守其在申请牌照时所提交的持牌机构建议书。根据该持牌机构建议书,凤凰优悦须每天在综合台提供17小时的首播节目。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凤凰优悦向行会提交退还牌照的申请。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凤凰优悦向通讯局申请豁免其在过渡期内遵守持牌机构建议书所订明有关综合台首播节目时数的规定。凤凰优悦在申请中指出,综合台会在过渡期内每天播放10小时首播节目,少於其在持牌机构建议书所承诺的17小时。凤凰优悦补充,由於大部分员工会在二○一五年九月底离职,因此该台人手有限,难以作出其他安排。

  通讯局在考虑有关申请时,留意到凤凰优悦已申请退还牌照,正待行会作出决定。在过渡期内,凤凰优悦难以维持所需的人手和资源作全面广播。现有安排显示凤凰优悦已尽其所能继续为听众提供服务。鉴於凤凰优悦的情况特殊,通讯局认为有理由豁免凤凰优悦在过渡期内遵守其在持牌机构建议书有关首播节目的规定。有鉴於此,通讯局决定批准其申请。

中国联通(香港)运营有限公司(中国联通)的电讯服务中断

  中国联通分别於二○一五年四月三日及五日发生两宗网络故障事故,导致其电讯服务中断,当中包括流动话音服务、短讯服务及流动数据服务。首宗事故为时24.5小时,约有75 000名中国联通客户受影响。次宗事故为时8.5小时,约有31 500名中国联通客户受影响。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已对两宗事故完成调查。通讯局考虑过通讯办提交的报告后,认为中国联通在这两宗事故中均没有遵从其服务营办商牌照的一般条件第5.1项的要求,该项条件规定持牌人必须向用户经营、维持和提供良好、有效率及连续不断的服务,令通讯局感到满意。通讯局决定向中国联通罚款10万元。详情请参阅在通讯局网站所公布的《通讯局决定》: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en/upload/343/Unicom_FinalDecision_e.pdf(只提供英文版本)。



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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