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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谈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和自愿医保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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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十月十九日)出席活动后会见新闻界的谈话内容: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非常关注,近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公立医院医生发表有关政府薪酬架构调整对医管局的适用性的意见。大家知道,香港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一直在他们的岗位上,非常用心用力去服务市民。大家亦知道,最近发生了不少香港需要面对的一些危机,可能是一些突发性事故,甚至是传染病的一些挑战。公立医院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亦紧守岗位,以其高度专业精神,去服务香港市民,这点大家都很清楚。因此,有任何问题有可能会影响医护人员团队的士气,我都非常担心。另一方面,政府有一个薪酬架构的调整后,对于医管局的同事的适用性是怎样,这问题是有争议性的。大家知道,现行政府的政策,对包括医管局在内的一些组织,并无要求他们与政府薪酬架构挂钩,而医管局的同事的薪酬架构整体设计亦与公务员不同。无论如何,就这件事,因为历史发展至现在,的确在不同阶段,无论员方、管方和政府,都有不同的意见。若医管局的薪酬架构与政府的并非挂钩,医管局作为一个独立法定团体,其实其董事局是有权力和责任,就医管局的同事应有的薪酬待遇,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包括一些相关的比较,亦要照顾医护人员团队的士气,并在能够挽留足够医护人员在公立医院工作等因素,应该决定一个适当的薪酬架构。就这方面,我知道医管局稍后会在这星期举行大会,讨论这件事。同时,我亦知道,我们的同事有一个关注,就是医管局的管理层和董事局能否与同事进行有效的沟通。所以我会再与医管局的管理层联系,确保医管局,无论是董事局或管理层,能够开展或继续与同事有更加直接和密切的沟通,希望能够,长远来说,医管局的薪酬架构的方向应如何发展,有较良性的互动。

记者:你的意思是否医管局使用了二十年,这个一直跟随公务员加薪的机制,现在意味需要更改?若要更改,需要根据什么准则?为何之前减薪时一起减,但加薪却不会一起加?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前线同事提出的这些意见,其实是一个事实。的确在不同阶段,医管局最初成立时,曾经有段时间跟随过政府的底薪架构,虽然其福利方面的设计已经有所不同。即是说,医管局第一天成立,其福利方面已与政府公务员的设计不同。但有段时间,曾经沿用公务员底薪的架构,其后有不同阶段的发展。就总原则来说,既然政府现行的政策并无要求医管局的薪酬架构与政府公务员挂钩,而的确历史上有不同的演化,我认为一个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医管局的董事局,就医管局员工应该有一个怎样的薪酬架构,以及有关薪酬架构如何能够确保他们与时并进,照顾到医管局同事的士气,并让他们能够挽留足够医护人员在架构内服务市民,以这些作为考虑,看看向前来说,医管局的薪酬架构应该如何厘定或更新。

记者:之前减薪也是跟随调整机制,这次为何会突然不跟随?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已说过,的确在不同阶段有不同演化,而同事提出这点,在二○○九年的减薪,的确医管局当时作出了决定,跟随公务员减薪,所以这是一个事实。但现行政府政策,我亦必须说明,并无要求医管局的薪酬待遇与公务员的薪酬挂钩。既然如此,医管局必定需要有一个机制,有了机制,才能确保医管局的薪酬待遇能够符合我刚才所说的一些考虑,包括能够与时并进、有一些相关的比较,以及照顾到挽留员工和员工士气这些如此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我相信是医管局的管理层和董事局必须建立一个与员工有效的沟通机制。

记者:可否说现在并无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因沟通不足,引起这件事?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重复一次,我会与医管局的管理层联系,确保医管局的董事局和管理层能够与相关的员工建立和维持良好有效的沟通机制。

记者:星期三会否到静坐的现场了解情况或安抚医生?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非常关注现在医管局的医生提出一个静坐行动,当然我们的同事是体现表达其诉求的权利。在这过程中,我亦相信专业的医护人员,包括医生,在表达其诉求时,会以不影响公众服务为原则。

记者:(有关机制的时间表)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这方面,我相信必须由医管局的董事局商讨,在过程中,政府有足够的代表在医管局的董事局当中,提供政府的意见。但最终的决定,是应该由医管局,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定机构去决定。

记者:(有关加薪涉及的款项)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任何医管局决定的政策,若涉及公帑的使用,当然会需要与政府再讨论。

记者:这次会否是因为涉及的金额较大,所以未必能够跟随公务员加薪?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重申,既然我们说了,政府现行的政策,医管局的薪酬待遇并无需要与公务员的薪酬待遇挂钩,医管局是有需要考虑,本身要有一个适当机制去检讨,并且于有需要时,调整对医管局员工的薪酬待遇。有关机制必须考虑到,首先是与时并进、有相关的比较,照顾医管局医护人员的士气,和能够让医管局挽留或招聘足够医护人员,以履行他们服务公众的承诺。

记者:有关自愿医保方面,刚才提及有两条腿走路的方法和今年会不会提交立法会?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在自愿医保谘询文件中亦有提出,要彻底实行所有在自愿医保计划内的建议是需要有一个立法程序,但是,我们因应立法是需要时间审议,而且这将会是一条比较复杂的法例,所以现在我们用另一种方法并行进行,即是与保险业界讨论一个可能性,如果将大部分建议,特别是一些无需透过立法都可以推行的建议,以一个行业协议形式去推动的话,能够有较大机会在今届政府内推行大部分自愿医保的建议。

记者:十二项要求中有机会可能会退,正与业界讨论中,可否说说是那些要求?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举过一些例子,如保障水平,因为保障水平很明显会与将来的保费有关系,这是我们有空间可以讨论的。另外,特别是保险业界提出在一些高端的保障计划内,会不会排除不包括某些已知疾病作弹性处理,我相信这是可以考虑的。

记者:用了协议形式后,还会不会立法?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既然我说是两条腿并行,即是一方面我们仍然会推动需要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希望透过行业协议,能够让大部分无需经过立法程序都可以落实的建议,可以早些落实。

记者:可否举出一些可以透过行业协议先行实施的例子?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刚才我已经举出一些例子。

记者:那些是可以早些推行?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刚才我说的已经包括在内,例如保障水平、高端保障计划对不包括疾病作弹性处理等等。

记者:预计何时可以推行?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我们会尽快与保险业磋商,现在可以说是已进入一个决定性的阶段,一旦有决定和(推行)时间,我会尽快告诉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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