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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向区议会一般选举候选人简介选举指引及法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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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

  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今日(十月十九日)呼吁二○一五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候选人在进行竞选活动时应遵守选举活动指引及相关法例,并与选管会及各有关部门的人员通力合作,确保选举在公平、公开、诚实和廉洁的情况下进行。

  冯骅法官在今日傍晚举行的候选人简介会上,向候选人讲解是次选举的安排及在进行竞选活动时应注意的重要事项。

  他向候选人讲解有关选举广告的规定,并提醒各候选人必须遵守展示选举广告的条件及限制。就以电子方式发放选举广告方面,他向候选人解释现行选举法例和选举活动指引的要求。

  他说:「经互联网平台,例如网站、社交网络、通讯网络等发布信息,如果发布信息的目的是促使某候选人当选或阻碍其他候选人当选,有关信息就属於选举广告。」

  「若果网民只是在互联网平台分享或转载不同候选人的竞选宣传以发表意见,而其目的并不是为促使或阻碍任何候选人当选,则这些分享或转载就不符合发布选举广告的定义。但假若网民是受候选人或他的助选成员指使而在互联网平台分享或转载候选人的竞选宣传以促使其当选或阻碍其他候选人当选,这些发布就属於候选人的选举广告。」

  冯骅法官提醒候选人,今届区议会选举开支上限是六万三千一百元。法例规定,候选人必须就招致的所有选举开支和收取的选举捐赠,在选举结果刊登宪报之后三十日内向总选举事务主任递交选举开支及接受选举捐赠之申报书及声明书。

  他说:「选举事务处制作了填写申报书的指南和短片,并已夹附在候选人资料册予候选人参考。候选人应该先细阅这些参考资料,然后小心填写申报书以及在限期内递交,以免触犯法例。」

  另外,冯骅法官鼓励候选人选择用「住户」地址标签投寄宣传信件,以及利用电邮,发放选举广告予已向选举事务处提供电邮地址的选民,支持环保。此外,他特别提醒候选人必须妥为保管及小心处理选民的资料。

  为协助视障人士阅读候选人简介的政纲内容,冯骅法官鼓励候选人提供纯文字版的候选人简介,以供上载至选举网站,使视障人士可以利用电脑辅助软件阅读有关内容。

  今日举行的简介会是为香港岛及九龙九个地方行政区的区议会候选人而设,明日(十月二十日)的简介会则为新界及离岛另外九个地方行政区的区议会候选人举行。

  在每场简介会后,选举主任会以抽签方式决定其所属选区的候选人在选票上的排名次序,以及分配展示选举广告的指定位置。

  今届区议会选举共收到951份提名表格,已获确定的有效提名共935份,另外有8份提名撤回,而8份的提名则无效。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名单将於宪报刊登。

  有关获提名人士的资料及今届区议会选举的资料可浏览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hk)。



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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