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公布强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任命
****************

  政府今日(十月十六日)公布,财政司司长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邝凤萍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并委任苏雯华和李秀慧为上诉委员会新成员。

  四名现任成员,分别为陈毅生、陈瑞娟、刘玉娟和黄祖耀,亦获再度委任。

  所有任期为两年,由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欢迎邝凤萍获委任为上诉委员会副主席。

  陈家强说:「邝凤萍女士是一名事务律师,同时担任职业退休计划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在处理有关金融监管机构的上诉个案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我相信她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会令上诉委员会继续保持公正。」

  「我亦有信心新任和续任的上诉委员会成员将为委员会的工作作出宝贵贡献。」

  此外,陈家强亦对即将卸任的上诉委员会副主席石永泰和委员左龙佩兰博士及潘新江表示赞扬。

  上诉委员会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35条成立,负责聆讯就该条例附表6所指明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它由不同专业范畴的人士组成,委员对金融市场及强积金计划的实际运作均具有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

  上述委任今日刊宪。由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上诉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石仲廉

副主席
---
邝凤萍

成员
--
陈毅生
陈瑞娟
刘玉娟
李秀慧
陆季婵
吴秋北
黄祖耀
吴慧仪
苏雯华
王君杰



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