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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部与香港环境局签订《加强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及交流的合作框架协议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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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环境局今日(十月十五日)於北京签订《加强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及交流的合作框架协议书》。

  有关协议书由香港环境局常任秘书长王倩仪与国家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崔书红签署,由国家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见证签署仪式。

  协议订定双方由二○一五至二○一八年这三年间在环境影响评估(环评)工作的合作范畴。涵盖的合作领域包括:

* 双方交流在环评管理领域的实践经验;
* 分享在环境许可证、公众参与、环境诉讼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 合作开展案例研究,进一步完善两地环评程序和制度;及
* 共同探讨国际先进环评管理概念,开展人员交流及专业技术培训。

  在北京期间,王倩仪亦分别与潘岳,环保部国际合作司综合处、环保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代表会面,就各项香港与内地环境合作、废物处理及生态保护等工作互相交流意见,以及参观国家环保部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的环保节能设施和北京市废物处理设施。王倩仪今晚返港。



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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