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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经济放缓对雇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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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潘兆平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据悉,随全球经济近期放缓,本港营商环境逐渐转差,劳工需求有下降趋势,以致部分雇员的就业及权益受到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当局自今年五月起在补充劳工计划下推行进一步优化措施,容许承建商申请输入技术工人在其辖下不同公营工程项目工作,以增加工人调配的灵活性和更充分利用他们的生产力,当局至今共收到多少份有关申请;当中获批的宗数及所涉工人的数目,并按职位列出该等资料;

(二)鉴於香港经济近期逆转,当局会否考虑取消上述优化措施,以保障本地工人就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於本人得悉导游往往被雇主要求代为垫支接待来港内地旅行团的费用,而近月有旅行社因访港内地游客减少而倒闭,有不少导游因而被拖欠薪酬及垫支费用,当局如何协助该等雇员取回不受劳工法例保障的垫支费用?
 
答覆:

主席:

  就潘兆平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行政长官在二○一五年一月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因应建造业的特性,政府在「补充劳工计划」下实施增加灵活性措施,容许公营工程承建商增加调配输入劳工的灵活性及输入劳工在多於一项的公营工程合约工作,发挥协同效应,减低输入建造业劳工的总人数,以更有效地运用生产力。政府透过建造业议会,与业界充分讨论下制定这些灵活性措施的细则,并曾两次向劳工顾问委员会(下称劳顾会)介绍各项措施的内容及听取委员的意见。有关的新措施亦已在今年五月推出。

  在新的灵活性措施下,公营工程承建商在作出新的输入劳工申请时,仍须沿用现时「补充劳工计划」的机制,於本地进行公开招聘,并提供不少於每月工资中位数的薪金,和不少於建造业议会就26个人手短缺工种所制定的每月市场工资,以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和工资水平。此外,相关公营工程部门会继续做好把关工作,确保每宗申请都是按工程实际需要而提出。劳顾会亦继续就有关的输入劳工申请向劳工处处长给予意见。自灵活性措施推出以来,劳工处暂共接获两宗申请,有关申请正在处理中。

(二)在二○一四年,建造业的公、私营的总工程量约2,000亿元,比二○一三年增加约10%。根据建造业议会於二○一四年九月公布的预测,在未来数年,建造业的总工程量将维持在高水平。

  建造业议会定期就建造业技术工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电话调查。在二○一五年三月至五月的最近调查结果显示,从事人手短缺工种的建造业技术工人平均每周工作约五日,与过去两年的数据相若。由於建造业工作属体力劳动性质,因此,他们已被视为全职受雇。

  此外,根据政府统计处的资料,在过去一年(即由二○一四年五月至七月至二○一五年五月至七月),建造业工人的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上升了约8%;反映建造业工人的人手仍然紧张。

  政府会继续与业界、劳工界及劳顾会保持紧密沟通,在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大前提下,输入建造业技术工人协助完成各项公营工程,确保本港的经济及社会得以持续发展。政府会待上文提及的灵活性措施取得实际运作经验一段时间后,适时检讨措施的成效,政府现时并没有计划取消措施。

(三)政府一直关注旅游业前线员工的待遇。香港旅游业议会在二○一一年二月起实施十项措施加强规管内地旅行团来港的接待安排,其中一项是要求接待内地团的本港旅行社必须向导游支付服务报酬并与导游签署协议,订明与导游经磋商后订定的服务报酬。不论聘用的导游为雇员或自雇人士,均须遵守上述规定。此举有助保障导游得到可预期的收入,避免导游只依赖佣金的情况。另一项措施是禁止接待内地团的本港旅行社要求导游分担或不合理地垫支费用,进一步加强对导游的保障。

  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工资并不包括雇员支付因工作性质所招致的特别开销。一般而言,雇员因不同原因支付的费用,包括垫支,均不属於与工作有关的酬劳,故并非工资的一部分。政府不鼓励雇员为雇主或工作垫支费用。

  导游带团垫支费用并不属於欠薪。雇员如要向倒闭旅行社追讨垫支款项,可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章)或《破产条例》(第6章),当法庭向他们的前雇主发出清盘令或破产令后,向破产管理署或清盘人登记有关债项以便日后索还。



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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