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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委员会主席回应劳顾会雇员委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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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标准工时委员会发出:

  回应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雇员委员今日(十月十三日)的意见,标准工时委员会(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表示尊重和关注他们对工时课题的感受。

  梁智鸿医生说:「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已全速进行大量工作。根据委员会过往讨论,并参考于去年进行专题工时统计调查和公众参与及谘询所得的结果,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建议探讨以立法方式规定一般雇主及雇员必须签订书面雇佣合约,当中须清楚订明工作时数、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等与工时有关的条款(即『大框』)。除『大框』外,委员会亦正继续探讨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即『小框』)的可行性。」

  「即将在本月稍后召开的下次会议,委员会会继续讨论『大框』及『小框』,以期尽快展开第二阶段公众谘询。」

  梁智鸿医生呼吁全体委员求同存异,继续支持委员会的工作。梁智鸿医生说:「在探讨工时政策的过程中,委员会须小心考虑各个因素,包括雇员超时工作的情况,以及不同情景对雇员、雇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行业、整体经济和劳工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凝聚社会共识及厘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案。」

  标准工时委员会由梁智鸿医生担任主席,委员来自劳工界、工商界、学术界、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委员会的详细资料,可参阅委员会网页:www.swhc.org.hk。



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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