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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管制令十二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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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局长已指定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为《2015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的生效日期,有关公告今日(十月二日)刊宪。

  运房局发言人表示,该命令将为西区公众货物装卸区(装卸区)释出一个约为217.6平方米 (11米 X 19.78米)的区域,供中西区区议会发展其社区重点项目,在西区副食品批发市场的临海地段建设海滨长廊和公众休憩用地,供公众人士使用。

  装卸区的界线亦将修订,把出入口额外约320平方米的政府土地划入装卸区内。

  生效日期公告将於十月十四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15年10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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