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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家庭佣工「规定最低工资」及膳食津贴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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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规定最低工资」将调高百分之二点四,由4,110元增加至4,210元。

  根据聘用外佣的标准雇佣合约,雇主必须为外佣提供免费膳食。现时绝大部分雇主均为外佣提供免费膳食,但雇主亦可选择以膳食津贴代替。

  若雇主选择为外佣提供膳食津贴,有关津贴将由现时每月不少於964元增加31元至不少於995元,增幅为百分之三点二。新的「规定最低工资」及膳食津贴水平将适用於明日(十月一日)起签订的所有外佣合约。

  政府发言人说:「政府会定期检讨外佣的『规定最低工资』。在今年的检讨,我们按既定的机制,仔细考虑了香港过去一年的整体经济和劳工市场情况,包括相关工资和物价变动等一篮子的经济指标。」

  「此外,政府亦考虑了本港未来的短期经济前景,在平衡雇主的负担能力和外佣生计等前提下,决定作出上述调整。」

  发言人补充说:「政府亦检讨了代替免费膳食的膳食津贴,在参考相关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后,决定提高有关津贴。」

  「规定最低工资」及膳食津贴旨在保障外佣以防止工资过低,及避免本地佣工与外佣竞争。雇主可按照本身情况,选择给予外佣较「规定最低工资」及膳食津贴更高的待遇。

  在今日或之前按现时每月4,110元的「规定最低工资」和每月不少於964元的膳食津贴签署的外佣合约,仍可於十月二十八日(星期三)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处理。这项安排可让雇主有充足时间将已签订的合约送交入境处完成有关申请程序。



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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