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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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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标准工时委员会发出:

  标准工时委员会今日(九月三十日)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会后表示:「根据委员会过往讨论,并参考专题工时统计调查和公众参与及谘询所得的结果,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建议探讨以立法方式规定一般雇主及雇员必须签订书面雇佣合约,当中须清楚订明工作时数、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等与工时有关的条款(即『大框』)。」

  「在今日的会议上,委员进一步讨论在『大框』下的雇佣合约样本拟稿,当中包括与工时有关的指定雇佣项目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秘书处将适当地跟进委员的建议。」

  「委员会在『大框』的大前提下,亦继续探讨是否需要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即『小框』)。继在上次会议讨论不同参数组合对雇员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的影响评估结果,委员会在今日的会议听取了秘书处介绍这些参数组合对香港中长期宏观经济可能构成的影响。」(主要结果载於附件)

  梁智鸿医生说:「在探讨工时政策的过程中,委员会须小心考虑各个因素,包括雇员超时工作的情况,以及不同情景对雇员、雇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行业、整体经济和劳工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凝聚社会共识及厘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案。」

  「委员会同意就其稍后提出有关工时政策方向的初步建议,进一步谘询主要雇主组织、主要劳工团体、相关行业及专业团体等,收集意见以便委员会撰写报告时作参考。」

  标准工时委员会由梁智鸿医生担任主席,委员来自劳工界、工商界、学术界、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委员会的详细资料,可参阅委员会网页:www.swhc.org.hk。



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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