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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一般选举提名期十月二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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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五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提名期将於十月二日开始,至十月十五日结束。

  二○一五年区议会一般选举将於十一月二十二日举行。全港十八区共四百三十一个选区,届时每个选区会选出一名区议员,即共选出四百三十一名区议员。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九月四日)说:「获提名人士必须年满二十一岁,以及是在紧接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地方选区选民。」

  他说:「提名表格必须得到有关选区的十名已登记选民签署。每名选民只可以签署提名一位候选人。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和丧失该资格的详情分别载列於《区议会条例》第20条及21条。」

  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间亲自把填妥的提名表格和三千元选举按金送交有关的选举主任。选举主任接受递交提名的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

  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应尽量以银行本票或现金缴交选举按金,以免因支票遭银行退票而衍生不必要的问题。」

  十八区的民政事务专员已获委任为所属地区的选举主任。

  提名表格可於各区民政事务处或选举事务处位於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的办事处索取,或於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下载。

  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应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即使表格上有任何错漏,也可在提名截止前有时间更正。」

  二○一五年区议会一般选举的提名期及附有选举主任办事处地址的委任公告,已於今日刊宪。

  发言人促请有意参选人士仔细阅读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发表的区议会选举活动指引及相关的选举法例,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指引可於选举管理委员会网站(www.eac.gov.hk)下载,或在选举事务处及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
 
  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2015年9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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