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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欢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董事局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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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欢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再度委任简家骢为调解中心的非官方董事,任期两年,由明日(九月一日)起生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政府发言人今日(八月三十一日)表示:「我们欢迎简先生继续服务调解中心董事局,并衷心感谢简先生在过去两年任期期间为调解中心所作出的宝贵贡献。」

  调解中心负责管理独立持平的金融纠纷调解计划,该计划为个别客户在诉讼以外提供既独立又费用相宜的途径,以「先调解、后仲裁」的方式,解决他们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纠纷。调解中心由董事局管治,董事局由以下人士组成:非官方主席、四名非官方成员、三名分别来自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代表,以及调解中心行政总裁。



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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