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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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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今日(八月二十九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想问尖沙咀海滨的发展,海滨事务委员会是否一早知悉政府会交给新世界发展?你们觉得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交了给单一发展商去发展和管理是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发展局局长:尖沙咀海滨的发展是有谘询过海滨事务委员会的。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发展局辖下的技术部门,例如土木工程拓展署有参与其中。至於你刚才提出的问题,不管是刘江华局长还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李署长都回应了多次。我基本上没有什么补充。

记者:刚才你在节目中提到稍后会有谘询报告讲树木的风险程度。想问具体内容是什么?是否会建立一个新的机制去提交树木的评级?之前不是一直也有做风险评估?

发展局局长:就今次移除般咸道的石墙树,我们进行了内部的检讨。第一,在通报机制方面,我们打算将其纳入相等於像古树名木的通报机制。换句话说,即是在移除树木之前,跟树木办和与专家小组的沟通需要提升。另一方面,由於石墙树的生长有其本身的偶然性,随其生长过程,树冠和树干越来越重,会有相当的风险。我们内部现在正研究一套风险导向的制度,看看如何可以早些识别个别石墙树倒塌的风险,还有在维修管理的过程中,如何防范这些事情的出现,包括怎样修剪,和在识别的过程中,如果可行的话,是否需要引入一些缓解的措施。

记者:早些识别的意思是不是现在不是十分清楚全港树木的风险程度?如何可以做到及早识别?

发展局局长:全港大概有三百多棵石墙树,其中二百二十棵左右是在中西区。大家知道中西区的地方比较挤迫,交通亦非常繁忙。我们汲取了今次的经验,会与相关部门联络,以风险导向的方式改善和提升对石墙树的识别、管理和保养。

记者:局长,想再问尖东海滨的问题。现在有人提出质疑,认为违反了海滨管理的指引条例,认为应该让公众参与讨论;但现在可能违反了公众参与这方面,只给了一间发展商,你认为这安排有否违反指引?

发展局局长:正如你所说,有人提出司法覆核这个决定,所以我不可以随便评论,而相关政策局的局长已向公众解释有关的情况,早几日我亦见到康文署副署长吴(志华)先生有一篇文章,就一些指控作出了事实的澄清,所以在这一方面我事实上没有其他的补充。

记者:怎样看公开招标的问题?

发展局局长:他们已经多番说过,项目现时的管理者与政府还有九年的合约,而星光大道的一些结构在工程上亦需要有较大的工作,因此他们认为交给现时的管理者继续管理是顺理成章的。另一方面,大家知道那里日后由一个非牟利的机构管理,这非牟利的机构只是作为康文署的代理人去管理;这地方的管理和使用,其实是政府透过康文署完全主导,而这非牟利机构亦不可以在公共空间的营运中得到任何的经济利益。多谢大家。



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3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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