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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迟付工资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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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缒全建筑工程师楼地产发展顾问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被劳工处检控,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共六万元。

  上述公司没有按《雇佣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工资期届满后七天内支付薪金给一名雇员,涉及款额共约六万六千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发放工资给雇员。雇主如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不依时支付工资给雇员,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三十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力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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