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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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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八月二十日)有传媒查询在囚人士收取亲友提供的书籍安排问题,惩教署发表以下声明∶

  惩教署鼓励在囚人士善用余暇,透过阅读书籍及进修,充实自己及提升个人发展。在囚人士除可向院所图书馆借阅书籍外,亦可接受亲友提供合乎保安要求的书刊。基於保安及存放空间的考虑,惩教署规定每名在囚人士每月可接受亲友提供最多6本书刊,而宗教书籍则不在此限。

  惩教署也鼓励在囚人士增进知识,修读各种自学或遥距课程,考取认可学历,帮助他们获释后重投社会。在学习期间,惩教署亦为他们提供学业上的辅导和支援,会按个别情况容许他们收取额外参考书籍及学习材料的要求。此外,署方亦会在搜寻学习资料、安排大学导师辅导及为有经济困难的在囚人士申请援助等方面提供协助。在二○一四年,约1 200人次在囚人士报考各类认可的公开考试,而自二○一○年起至今,有10名在囚人士共取得4个硕士学位及8个学士学位。



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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