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及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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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邓立泰出任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主席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主席,任期三年,由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至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署理财政司司长陈家强今日(八月十三日)公布任命时说:「我们有信心邓立泰法官凭借他在司法界的丰富经验,将有助两个审裁处的有效运作。」
陈家强亦感谢即将离任的石辉法官在任内对两个审裁处的工作所作出的贡献。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及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成立。
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处理六种市场失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虚假交易、操控价格、披露关於受禁交易的资料、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及操纵证券市场。除了六项市场失当行为外,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获赋权可就上市法团披露股价敏感资料违规情况进行研讯。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覆核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证监会认可的投资者赔偿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的各项决定。审裁处的覆核可有效确保有关规管的决定为合理和公平。
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夏正民现为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和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的另一名主席。每个审裁处的聆讯除主席外,亦包括两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成员。
完
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