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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发表最新一期年报(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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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七月十六日)向公众发表自二○一四年四月就任以来首份年报,报告显示在年度中以调解方式成功处理的投诉个案数目达138宗,是上一年度的3.6倍,数字刷新了历年纪录。

调解工作

  本年度内,自愿参与调解的被投诉机构由去年的11个增至今年的25个,显示有更多机构愿意以调解方式解决投诉。以投诉个案性质而言,大部分成功调解的个案是有关行动延误,其次是出错、意见/决定错误,以及监管不力。

  刘燕卿表示:「当投诉的主要事项只涉及轻微的行政失当,甚或不涉及行政失当,我们可决定以较便捷的调解方式处理个案;节省了的人手可投放到涉及较严重行政失当投诉个案的全面调查,以及为改善各机构的行政体制、效率和程序而进行的主动调查。」

调查工作

  本年度申诉专员公署接到的查询有12 940宗,是近5年来最高的数字;接获的投诉共5 339宗,年度完成的全面调查及主动调查分别达314宗及7宗。

  公署完成的7项主动调查课题包括医院管理局的病历管理、政府对店铺阻街的执法行动、政府对旅馆业的规管、对公营房屋现有租户居住资格的监察机制、教育局拒绝提供教师注册资料的问题、「免入息审查贷款计划」的追讨欠款程序,以及对易燃雪种的规管。

  公署在完成全面调查及主动调查后,提出合共218项建议。截至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有192项(占88.1%)已获所涉部门及机构接纳并予落实,另有25项(占11.5%)尚在考虑中。

《道歉法》

  另外,公署一直鼓励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对道歉持更开放的态度。在公署完成处理的投诉个案中,被投诉机构向投诉人致歉的有275宗,当中253宗(占92%)所涉机构在公署介入后道歉,而以调解方式成功解决的个案中,有12宗个案的所涉机构向投诉人致歉。

  刘燕卿表示:「我们欢迎政府最近就《道歉法》展开公众谘询。立法保障进行道歉的个人和机构,使他们无须担心因道歉而要负上额外法律责任。道歉有助减低投诉人的怨气,化解纷争,恢复互信,重建社会凝聚力。」

《公开资料守则》

  在本年度,公署完成了54宗涉及《公开资料守则》的个案,并在22宗个案中发现所涉机构出错,当中有12宗个案是无理拒绝向市民提供所索取的全部或部分资料,或就提供资料附加不必要的条件。公署就若干涉及拒绝索取资料要求的投诉进行了深入调查,促使相关机构更加了解提高公共行政透明度的精神。

展望

  展望来年工作,刘燕卿表示:「我们会提升公署在主动调查工作方面的透明度,尽量把审研过的课题结果,以主动调查报告形式公布;公署会监察制订《道歉法》的进展,并继续鼓励公职人员勇於为错误道歉;公署亦会加强向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推广《公开资料守则》的理念和实践。」

  年报全文可於公署的网站www.ombudsman.hk浏览或下载。



2015年7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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