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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于内务委员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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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梁君彦和副主席汤家骅今日(七月十四日)于内务委员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

内务委员会主席∶各位传媒朋友,今日的简报会是向大家汇报,今个会期内务委员会的工作。首先,我想请副主席汤家骅议员报告一下有关审议法案和附属法例,以及研究政策事宜的工作。

内务委员会副主席∶相信传媒朋友对「数字」有兴趣。在今个会期,内务委员会(内会)一共举行了三十一次例会,以及一次特别会议,与政务司司长会面,讨论有关人口政策的问题。

  根据政府当局向立法会提交的立法议程,政府原本计划在今个会期向立法会提交十八项法案,最终提交了十五项;再加上五项不在立法议程内的法案,政府在本会期一共向立法会提交了二十项法案。

  在法案委员会方面,内会在今个会期内一共成立了十五个法案委员会审议十五项政府法案,其中包括《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草案》、《2015年人类生殖科技(修订)条例草案》、《2015年结算及交收系统(修订)条例草案》和《2015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等。

  虽然我们再三促请政府当局尽早提交法案予立法会,让议员有充分时间审议法案的内容和条文,但是政府当局在本年度立法议程中,只有四项法案在上半年提交,有十一项则在下半年提交;而在下半年提交的法案中,有八项是在四月中或更后的日子才提交,当中更有四项法案是在今个会期最后两次的立法会会议才提交,该四项法案分别是《2015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2015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2015年华人永远坟场(修订)条例草案》和《2015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产品容器)(修订)条例草案》。此外,尚有三项在本年度立法议程的法案并没有提交立法会,分别《专利(修订)条例草案》、《选举法例(丧失资格条文)(修订)条例草案》和《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

  附属法例方面,截至昨日七月十三日为止,议员审议了一百四十六项附属法例,包括一百四十五项附属法例和一份技术备忘录,以及十六项由政府提交的拟议决议案。内会一共成立了二十七个小组委员会详细研究其中四十七项附属法例或有关的拟稿、一份技术备忘录和三项拟议决议案,当中包括两项与调高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有关的附属法例、八项与实施《竞争条例》有关的附属法例、为提高区议会选举候选人的资助额及选举开支限额的两项附属法例,以及与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有关的拟议决议案。此外,内会亦考虑了十二项无须提交立法会省览的附属法例,当中有九项是根据《联合国制裁条例》订立的附属法例,它们已交由内会辖下的「研究在香港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就制裁事宜所作决议的小组委员会」考虑。

  在今个会期内,内会亦同意在其辖下成立两个研究涉及多个政策范畴事宜的小组委员会,即「跟进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和「研究内地与香港特区家庭事宜小组委员会」,这两个小组委员会将于下一个会期展开工作。

内务委员会主席∶相信大家也同意,今个会期立法会审议政改方案的工作,一直为社会讨论的焦点。由内会成立的「2017年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方案小组委员会」召开了一连串的会议,审议有关议案的草拟本,亦听取了公众对有关方案的意见。虽然政改方案最终被否决,正如政务司司长所言,在这二十个月的工作可以为未来的政改讨论打下基础。而立法会随后仍会跟进与立法会和行政长官选举相关的实务安排。

  除了政改方案之外,议员在其他方面的议会工作亦十分繁重。正如副主席刚才报告,除了内会辖下的「扶贫小组委员会」,各事务委员会辖下亦有九个研究政策事宜的小组委员会正在运作之中。各个委员会都紧密召开会议,跟进和研究公众关注的问题。

  在今个会期,政府当局提交法案的进度仍然有待改善。刚才副主席已经向各位报告,政府在今个立法年度一共向立法会提交了二十项法案。相对上个会期,这个数目仍然比较少。在这二十项的法案,当中八项已经获得立法会通过,而四项刚刚在七月八日立法会会议上提交的法案,内会将会在十月九日举行的会议上处理。另外,有两项法案的相关委员会已完成审议的工作,在完成相关报告之后,就会向内会提交,而余下的六项法案仍然处于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明年是本届立法会的最后一年,我促请政府当局务必要尽早提交法案,特别是一些预期有争议的法案,让议员有充足的时间审议。因为如果立法会未能赶及在下个会期结束前完成审议工作,有关的法案便告失效。届时相关委员会所做的工作都会白费。

  在内会之下成立的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是负责统筹立法会和各个地区议会组织之间的所有议会联络活动。

  在今个会期,立法会首次接获外国政府的邀请,派代表团出访。应德国政府的邀请,立法会代表团前往柏林和不来梅,进行为期六日的访问。是次访问的目的,是建立和加强与德国立法机关的联系。代表团亦藉着这次访问,深入了解德国的政治和选举制度,以及德国两院制立法机关的职能和运作情况。

  应议会联络小组委员会的建议,内会亦同意优先编配辩论时段给小组委员会的主席,就有关的职务访问报告动议议案,让议员有机会就访问报告所涵盖的议题发表意见,并且让相关官员作出回应。

  我们在上年的简报会上,形容行政立法关系似乎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亦呼吁行政机关多作努力,加强沟通。虽然行政立法关系在今个会期未见有明显的改善,但我很高兴见到在工作层面上,双方的协调较以往好。例如,因为与竞争事务审裁处有关的四套规则篇幅很长,而这些附属法例是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提交立法会。内会同意先成立一个小组委员会研究有关的拟稿,以便议员有足够的时间审议。在小组委员会的商议过程中,议员提出的所有建议亦都得到接纳。然后,当局才将有关的规则正式向立法会提交。此外,政务司司长亦特别要求各政策局在立法会审议《2015年拨款条例草案》期间,尽量避免向立法会提交附属法例,以免因为审议该条例草案需时而令议员无法在附属法例审议期届满前对有关的附属法例作出修订。

  进入后政改时代,立法会议员和行政机关应该如何放下政治争拗,重踏理性沟通之路。行政长官亦已释出善意,修订向财务委员会提交拨款项目的次序,令和民生相关的拨款可以优先审议。他亦表示期望改善行政立法关系。我亦希望大家可以求同存异,将大家可以合作的空间尽量扩大,同时聚焦处理民生和经济的事务,让香港有喘息的机会,可以重新凝聚力量,急起直追。这样才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我深信,这亦是广大市民对立法会的期望。

  最后,我想藉这个机会多谢秘书处和法律事务部,在过往一年为内会所提供的协助。当然,我亦要特别感谢副主席,过去三年我们合作愉快。我深信虽然将来在不同的岗位,大家仍会为香港的长远利益继续努力。



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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