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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急切质询一题:拟使用喷洒颜料或粉末活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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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24(4)条提出的急切质询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答覆:

问题:

  上月二十七日,台湾新北市八仙水上乐园发生彩色粉尘爆炸及大火,导致近500人伤亡。鉴於公众十分关注两项将於本月及本年十二月在港举行,并会使用彩色颜料或粉尘的大型活动是否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即时检讨当局规管在活动中使用彩色颜料或粉尘的制度,包括审批申请的程序,以及禁止使用对皮肤及呼吸系统有害或易燃的物料;若有检讨,结果为何;若否,会否立即进行检讨;及

(二)有否即时检讨本港医院能否应付数以百计市民遭烧伤的情况;若检讨结果为难以应付,会否立即制订应变措施?

答覆:

主席:

  政府关注台湾新北市发生的粉尘爆燃事故,特别是这类活动的安全问题及同类事故会否在香港出现。就此,食物及徖生局会协同各相关决策局及部门(包括保安局、民政事务局、消防处、屋宇署、机电工程署、香港警务处、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徖生署、政府化验所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防止同类事故在香港发生。

  一般而言,粉尘爆燃涉及的主要要素包括可燃性粉尘、点火源、氧气、粉尘扩散程度及空间密闭程度。风险也可能涉及多於一次的爆燃。相关部门对使用粉末的活动会小心处理,向申请人索取有关资料,并会寻求专业意见及细心分析,以保障公众安全。

  现时有两项拟使用喷洒颜料或粉末的活动正根据《公众娱乐场所条例》(第172章)申领临时公众娱乐场所牌照。该两项活动原拟分别在二○一五年七月及十二月举行。根据亚洲国际博览馆昨天的公布,在与主办单位磋商后,原拟在七月举行的活动会延期,而在十二月举行的活动会取消。然而,截至今日较早时,食环署并未正式收到主办单位取消申请的通知。

  根据《条例》,任何人士如欲经营或使用公众娱乐场所必须向发牌当局申领牌照。民政事务局局长为发牌当局,他授权食环署署长执行有关发牌程序。《条例》订立的主要目的,是要保障公众人士在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中的安全和秩序,包括消防安全、楼宇安全、机电设备、通风设备、人流管理及徖生等。因此,所有公众娱乐场所必须符合食环署及相关部门(例如消防处、屋宇署、机电工程署及香港警务处等)所订的要求。

  就问题的两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据了解,最近台湾事故所涉及的粉末的主要成分为粟米粉,再配上颜色染料而成。

  食环署在收到公众娱乐场所牌照申请时,会先了解活动的性质。如有关活动受《条例》规管,食环署会处理有关申请,并视乎申请活动的种类及场地等征询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包括消防处、屋宇署、机电工程署、环境保护署、运输署、路政署、香港警务处、及地政总署等,以确保申请符合包括图则规限、消防安全、楼宇安全、机电、人流管理及徖生等各方面的准则。而有关政府部门会就其各自管理的工作范畴作出回应。

  消防处会按照现时的公众娱乐场所发牌机制,在收到食环署的转介后,审视牌照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并会派员视察有关处所或场地,和了解活动性质、表演模式、道具及物料等,以作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及制订合适的消防安全规定,要求申请人遵办。当确定有关处所或场地符合所有消防规定后,消防处便会向申请人签发消防证书,并通知食环署。

  若申请人建议在举办活动时使用彩色颜料或粉末,消防处会按情况需要,要求申请人就这些颜料或粉末提交进一步资料,例如详列物料成分、物理和化学数据(如毒性、燃爆性能等)等资料的「物料安全数据表」。若消防处在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后,确认有关活动的表演模式、道具或物料不适合在处所或场地使用,消防处会禁止申请人采用有关表演模式或使用某种道具或物料,否则消防处会反对有关牌照申请。

  另外,屋宇署会就楼宇安全(如逃生途径及结构安全,包括舞台和灯光及音响设备的支撑架等),而机电工程署会就机电设备(如电力装置及镭射激光设备等),向食环署提供意见。

  至於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徖生署应发牌当局的邀请,会要求主办单位提供相关活动所使用的彩色颜料或粉末的资料(包括其成分、毒理风险评估报告等),以及用途、受众、场所等资料,再就其可能对人体健康所造成的影响提供意见。

  政府化验所会为消防处及徖生署提供支援,测试并评估物料是否易燃或有否潜在的健康风险。政府化验所的测试程序符合国际标准ISO 17025的规定。

  食环署在收到有关部门的意见后,会按相关部门作出的风险评估处理申请。若有关部门不反对申请,食环署会向申请人发出有关的《发牌条件通知书》,待申请人办妥所有发牌条件及经实地视察确认后,才会签发牌照,并施加合适的持牌条件。

(二)医管局配合特区政府采用三级应变机制,因应不同事故、意外、灾害的性质及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医疗救治的需要等因素,启动适当的应变机制,利用可运用的资源提供最大力度的救援,例如按情况灵活调配医护人手、病床及相关医疗资源,提供适切的处理及治疗。

  当大型灾难例如火灾发生时,医管局会配合政府的行动和政策,视乎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启动第三级紧急应变措施,医管局的中央指挥委员会在行政总裁的指示下会采取行动。相关的公立医院除了会为伤者提供院内医疗救治服务外,还会因应情况派出医疗控制主任到灾难现场协调伤者分流,派出紧急医疗队在现场参与紧急医疗救治,并为伤者及其家人提供社会及心理服务。

  医管局总部亦会启动重大事故控制中心,由中心联络主任及当值主任运作。中心作为医管局沟通枢纽,对外与消防处、民政事务处、保安局、香港警务处等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以了解现场救援情况、是否需要启动跨部门援助站等。中心对内协调17间急症室和15间深切治疗部,在有需要时会派出现场医疗控制主任和紧急医疗队,在现场及院内为伤者提供医疗救治。

  在医疗服务方面,医管局的17间急症室已建立网络,在派遣现场医疗控制主任和紧急医疗队时互相支援,为伤者提供医疗救治服务。中心当值主任会与消防处通讯中心和接收病人的医院保持密切沟通,对伤者进行分流。各急症医院之间设有烧伤服务网络,根据内部指引,医院可在伤者情况稳定并适宜转送时,因应其烧伤情况转送至相关烧伤设施或烧伤部接受适切的处理及治疗。

  然而,对医管局服务的日常需求也是非常殷切的。若医管局需启动上述第三级紧急应变措施,其他非紧急的医疗服务难免会受到影响。多谢主席。



2015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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