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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教师注册资料公众谘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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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七月八日)就是否适宜公开教师注册资料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

  《公开教师注册资料谘询文件》已上载至教育局网页(www.edb.gov.hk/tc/about-edb/press/consultation/index.html),供市民阅览。

  教育局发言人说:「《教育条例》规定,所有中小学及幼稚园的教师必须为注册教师。教育局一向透过严谨的教师注册制度,以确保教师符合既定的资格及注册的要求,并防止不适合及不适当的人士成为教师。如有教师干犯严重罪行或有严重失德的行为,教育局会取消其注册教师资格。有关教师的注册资格一经取消,将不得在学校任教。」

  「由於教师注册资料涉及教师的个人资料,如有外界查询教师注册资料,教育局必须按《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教育局如未经资料当事人的同意,或在没有《私隐条例》所订明的豁免条文适用的情况下,会拒绝公众人士索取注册教师名单或个别教师注册资料的要求。」

  发言人续说:「有意见认为,教育局应向公众人士公开注册教师名单,然而,亦有教育团体对公开名单表示忧虑及反对。教育局需在公众的知情权与保障注册教师私隐两者之间取得平衡。」

  为了可以在合法、合理和合情的情况下,提高教师注册资料的透明度,教育局现正就是否适宜公开教师注册资料谘询公众,欢迎各界提交意见,以便完善现行的机制。教育局将举办谘询会,收集意见,详情容后公布。

  欢迎市民在二○一五年九月七日或之前,将意见邮寄至九龙协调道3号工业贸易大楼2楼教育局教师注册小组,也可以传真至2520 0065,或电邮至trt@edb.gov.hk。



2015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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