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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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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七月一日)出席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十八周年系列活动启动礼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今早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国家安全法》,这部全国性法律不在香港实施。当然,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我们是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履行这些义务和责任的方式是通过《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本地立法,特区政府没有计划就二十三条立法。

记者:可不可以说在你任期内都不会就《国安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三,以及应该不会就二十三条立法呢?

行政长官:我们目前没有计划就二十三条立法。

记者: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国安法》,其实特区政府有否任何压力尽快立法?是二十三条还是修改《基本法》附件三?

行政长官:自从《基本法》在一九九七年实施以来,特区政府就有责任根据《基本法》二十三条履行特区政府的责任,但我们没有计划就二十三条进行立法。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7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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