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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药物条例》修订於七月三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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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发言人今日(六月三十日)表示,政府将於本星期五(七月三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危险药物条例(修订附表1)令》。

  修订令将更新合成大麻素的定义,以及把NBOMe化合物加入《危险药物条例》附表1。

  发言人说:「修订令旨在防止贩运和滥用新类型的合成大麻素及NBOMe化合物,这有助巩固香港的抗毒防线。」

  发言人续说:「资料显示,合成大麻素可导致幻觉、情绪波动、血压上升、心跳加速及痉挛等。另一方面,吸食NBOMe化合物,可令人产生幻觉,并引致发抖、恶心、失眠和妄想。」

  「修订令使有关物质如其他危险药物一般,受到严格管制。非法贩运及制造有关物质,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管有、服用和供应这些物质亦可被刑事检控。」

  发言人表示,政府已就修订建议征询禁毒常务委员会及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的意见,两委员会对修订建议表示支持。政府亦已就修订建议谘询相关业界及持份者。

  修订令将於本年七月八日提交立法会审议,预期十一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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