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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筹款活动有关的临时小贩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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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有团体申请与筹款活动有关的临时小贩牌照被拒一事,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六日)表示,根据现行机制,个别团体如以透过售卖货品形式在公众地方筹款,须向该署申请临时小贩牌照。该署接获有关申请后,会征询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会在有关部门不反对的情况下,才会发出临时小贩牌照。一直以来,政府各相关部门均以一贯准则处理所有申请。

  就今年七月一日港岛区游行路线上透过售卖货品形式进行的筹款活动,食环署共接获四十六宗临时小贩牌照的申请,该署已按既定程序谘询各相关部门,现时已批出二十一个有关牌照,十三宗申请不获接纳,九宗仍在审批中,而三宗则因资料不足或自行撤回申请而无需处理。

  关於其中九宗被拒的申请,相关部门认为申请地点位於游行路线上较为狭窄的路段,根据过往经验,大量游行人士会於此路段等候加入游行队伍,於此路段摆放临时摊档会对游行人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严重阻碍,故有关申请地点并不理想。

  食环署已根据相关部门建议的申请地点,通知九宗申请被拒的申请人把设立摊档的地点更改至利园山道路口或以西的轩尼诗道行人路,以确保游行路线畅通及不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不合理的阻碍或构成危险。

  部分申请人已根据相关部门建议的申请地点向食环署重新提交临时小贩牌照申请书,而该署亦正谘询各相关部门,如再没有接获反对意见,便会发出有关牌照。



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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