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委任香港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

  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已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委任蓝玉权及邵蓓兰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任期两年,由二零一五年七日一日起生效。

  蓝玉权为National Australia Bank大中华区高级顾问,而邵蓓兰曾任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操作风险及合规部总经理。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日二十六日)说:「我们相信蓝先生及邵女士可藉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宝贵意见。」

  「我们并感谢陈毅恒教授及刘瑞隆先生两位即将离任的委员对风险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贡献。」

  风险管理委员会於二零零零年三月成立,其法定职能是就有关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活动的风险管理事宜,制订政策,以供香港交易所董事局参考。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由香港交易所主席周松岗出任。其他现任成员分别是陈子政、李达志、梁高美懿、雷祺光及陈秀梅。



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