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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电力市场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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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田北俊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环境局现正进行有关电力市场未来发展的公众谘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独立能源顾问建议考虑将两家电力公司(两电)的准许回报率由现时9.99%下调至6%至8%,但有专家指出政府未有清楚交代如何计算出该建议回报率幅度,做法有欠透明度,当局会否公开计算方式的有关资料(包括有关的顾问报告内容);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有意见认为现时本港处於接近零利率的时期,6%至8%的准许回报率已是甚高的投资回报水平,当局有否研究进一步下调准许回报率的可能性,或与两电协商在日后的中期检讨时加入规定,订明当局可因应两电当时的营运状况和电费水平进一步修订准许回报率;

(三)鉴於有意见认为内地近年大力发展核能发电(核电),即使香港增加从内地输入核电,对内地的核电总量的影响亦只会很少,有关的核安全事故风险因而不会大幅上升,而鉴於核电价格相对便宜及稳定,当局有否研究增加发电燃料组合中核电所占比重是否可行,以减轻市民的经济负担;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於政府在二○○八年《管制计划协议》(《协议》)中加入搁浅条款,让两电可以因应政府开放电力市场对其造成的影响而得到补偿,当局会否考虑与两电商讨把该条款从二○一八年签订的新《协议》中剔除,以保障公众利益;如否,原因为何;

(五)当局与两电商讨二○一八年新《协议》时,会否探讨控制电费上升和引入竞争的可能性,包括在未来审批两电新的发电网络和发电机组时,规定两电实施联网供电及引进第三方竞争者的技术及硬件;

(六)当局会否考虑分阶段实施两电自愿性的减排目标,避免电费水平在短时间内急剧增加,以平衡环保考虑及市民和中小型企业对电费的承受能力;及

(七)鉴於政府表示会继续以电力市场引入竞争作为目标,当局有否订立详细具体的工作指标及时间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现行《管制计划协议》(《协议》)将於二○一八年届满,我们需要考虑如何进一步发展香港的电力市场。在进行有关检讨时,我们是以安全、可靠、合理价格及环保四个能源政策目标为依归,并同时充分考虑在市场具备所需条件时为电力市场引入竞争这个目标。政府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就电力市场未来发展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谘询文件的内容涵盖多个范畴,包括现时电力供应的表现、海外市场引入竞争的经验及香港市场的相关条件、规管架构可作出改善的地方、未来发电燃料组合等。就问题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在二○一三年《协议》中期检讨期间委托顾问进行研究,以检讨厘定准许回报率所用的方法、参数及假设。顾问考虑了受监管公共事业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股本成本和借贷成本等不同因素,认为可以考虑将准许回报率下调至约6%至8%。由於顾问报告的分析和内容涉及策略性的探讨和考虑,我们认为不宜公开报告,以免影响日后就管制协议的谈判。此外,正如我们在谘询文件中所述,为准备与电力公司进行磋商,我们会委托顾问就最新的市场状况研究有否需要更新相关的建议。

(三)就未来发电燃料组合,政府在去年燃料组合谘询期内收到约86 000份意见书。在两个方案中,大部分回应者均属意本地发电。我们计划在二○二○年增加燃气发电的百分比至大约50%,就核电的使用方面,在输入的电力价格合理的情况下,我们会维持现时从大亚湾核电站输入80%核电发电量的临时措施,即输入核电占整体燃料组合约25%。

  在去年检讨未来发电燃料组合时,我们已考虑了从内地输入电力的不同方案。相比起从特定的电厂(包括核电厂)使用专线输入电力,从电网购电的模式可以令香港受惠於内地电网拥有多个供电源的强大网络支援,也可以让香港以「网对网」的方式使用多个供电源,从而提高发电燃料种类的多元化。另一方面,「网对网」的输入电力方案亦让我们能有较大的灵活性以应付未来可能改变的电力需求,而不需要局限於特定电源的预先规划供电量。再者以专线增加输入核电及从电网购买电力的价格亦相差不大。因此,我们认为透过电网购电的方案较透过专线输入电力的方案更为可取,并以此作为其中一个燃料组合谘询公众。

(四)根据国际上电力市场的发展经验,在全面开放电力市场之前需要设定解决搁浅成本的机制。假如没有机制解决搁浅成本问题,电力公司很可能会大幅缩减长期投资,最终可能影响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和可靠性。在参考了国际上的做法后,政府在现行协议中加入了搁浅成本条文。按相关条文,政府可要求电力公司采取措施,以减少可能出现的搁浅成本。就与电力公司未来的规管安排,我们将在谘询期完结后,考虑收集到的意见,制定电力市场的未来路向,并与电力公司进行磋商。

(五)及(七)是否有条件在现行《协议》於二○一八年届满后为市场引入竞争的一个关键因素在於是否有稳定而可靠的新供电源。然而,去年就未来发电燃料组合谘询公众的结果显示,大部分回应者对现阶段从内地输入电力有所保留。主要提出的原因包括对从内地电网输入电力的稳定可靠程度有疑虑,从内地输入电力会将发电的污染物排放转移至内地,以及有可能会令香港成为受制的买方而不能控制输入电力的品质和价格。另一方面,鉴於土地限制,在本地出现具规模的新供电者的机会亦不大。虽然如此,我们认为有需要为将来引入潜在的新供电者作出所需的准备。因此我们於谘询文件内提出与电力公司商讨并共同研究开放电网让新参与者使用的细节安排。我们亦计划进行研究,审视加强内地与香港的联网和香港现有电网之间联网的详细安排。我们也会与电力公司商讨公布关於其发电系统与输电和配电系统成本的个别数据,以促进透明度和为引入新的参与者作准备。

  在电费方面,我们在谘询文件内建议扩大现行行政会议审批电费的机制,以涵盖不仅基本电费率,还包括净电费,藉此加强对燃料费估算的监管。我们希望听取公众就此安排的意见。

(六)为改善环境,我们认为有需要定下减排目标。而为达致已承诺的二○二○年环保目标,我们需要增加本地燃气发电的百分比,以及减少燃煤发电。由於天然气的价格较煤为高,而我们亦需要兴建新的发电机组取代部分将於未来数年陆续退役的燃煤发电机,我们预期电费会上升。但有关的发电成本上升将如何反映在电价上,取决於一系列因素,包括现有机组的退役时间表、进行资本投资的步伐等。而某一特定年份的电费还受其他因素,包括经营成本、销售量、以及电费稳定基金及燃料价条款帐的变动影响。我们会继续做好把关工作,致力确保电费变动能保持在合理水平。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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