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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出入境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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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月二十九日,一名本会议员抵达马来西亚吉隆坡拟出席当地一个有关六四事件及雨伞运动的讲座时,遭拒绝入境。保安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时表示,尊重各国及地区依当地法律审批外国人出入境,香港政府不会干预。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向马来西亚当局查询拒绝上述议员入境的原因及法律依据为何;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拒绝马来西亚官员入境香港进行交流或出席讲座,以示对该国政府拒绝让本会议员入境的不满?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向关注港人在外的合法权益,并会在有需要时向他们提供可行的协助。按照国际惯常做法,各地出入境管制当局会依照当地的法例及当时的情况,就外地人士入境进行检查及审批。此外,按照国际惯例,各地出入境管制当局一般都不会就个别个案的决定,详细解释具体理由或其他细节。特区政府尊重其他地区按其法规进行出入境管理和所作出的决定,不会亦不应作出干预。入境事务处人员会依照法律和既定政策,处理来自世界各国或各地区的访港旅客入境事宜。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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