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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香港邮政赔偿个案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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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佩帆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向本人反映,香港邮政近年连年亏蚀,表现下滑,给市民管理混乱和不善的感觉。另有报道指出,有骗徒觑准香港邮政对其遗失邮件作赔偿机制的漏洞,自编自演该部门遗失邮件的个案,以重复索偿。虽然香港邮政前线员工已向管理层反映该等个案有可疑,但管理层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遏止该等诈骗行为。过去五年,香港邮政就遗失邮件作出赔偿的总金额高达一千六百万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香港邮政每年处理报称该部门遗失邮件的个案数目及所作赔偿总额为何;

(二)香港邮政有否评估过去五年,该部门动用资源处理报称该部门遗失邮件的个案,对该部门的财政状况有何影响;如有评估,结果为何;

(三)香港邮政现时有否机制防止滥用遗失邮件赔偿机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有否调查香港邮政的管理层在接获索偿个案有可疑的报告后却没有采取跟进行动,是否涉及有管理人员与骗徒里应外合、疏忽职守,或监管不力;如有调查,结果为何;

(五)过去五年,香港邮政有否加强对前线和中层员工的培训,以提升他们处理相关事宜的效率和应变能力;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会否检讨香港邮政的管理和营运模式;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香港邮政的邮递服务条款,部门会在指明情况下(例如指定类别邮件在投寄后确认遗失)作出赔偿。香港邮政就邮件赔偿个案的处理订明审批程序,确保赔偿申请必须有充分理据和佐证文件,方会获得批准。就问题的六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二○一○年至二○一四年香港邮政每年就邮件遗失个案作出赔偿的数字载于附件。

(二)香港邮政每年处理约十二亿件邮件,绝大部分获稳妥处理,只有极少量邮件因遗失而需作出赔偿。此外,在有关寄往外地邮件的赔偿个案当中,逾九成由目的地邮政机关或邮件付运商承担责任及支付赔偿,并非由香港邮政支付。加上邮件赔偿申请由部门内惯常处理邮件查询的人员处理,因此处理赔偿申请并没有对香港邮政的财政状况构成太大影响。

(三)及(四)香港邮政根据万国邮政联盟的规定处理邮件赔偿,并订明审批程序,确保赔偿申请必须有充分理据和佐证文件(包括详细的发票资料),方会获得批准。有关寄往外地的邮件的赔偿申请,署方在审批过程中,会视乎个案的具体情况,向目的地邮政机关寻求协助。署方要求部门人员在审批邮件赔偿个案时严格遵守相关内部程序,公正不阿。署方亦已就赔偿个案的审批制订稽查安排,防止赔偿机制被滥用。若署方发现有部门人员疏忽职守,会按既定内部程序处理;若任何赔偿申请怀疑涉及不法行为,会转介执法机关跟进。我们不会评论个别个案。

(五)香港邮政一向着重建立一支专业能干的工作团队,以便部门能迅速回应不断变化的业务环境,继续提供优质的服务。部门设有职员训练中心,每年制定培训及发展计划,为经理级及前线人员提供多元化的培训课程,包括邮务范畴的职能培训,及提升管理和督导技巧以至个人效能的培训(例如诚信管理、处理问题技巧等)。除课堂培训外,部门亦透过简报会及个案分享等渠道,让署内人员更好掌握相关的工作知识和技巧,以便能更有效地执行职务,切合顾客期望和部门的业务运作需要。

(六)香港邮政以营运基金模式运作,让部门在业务运作和管理资源上享有较大弹性,从而可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及营运环境的变化,为顾客提供优质而物有所值的服务。政府现时没有计划改变邮政署营运基金的运作模式。香港邮政会继续致力控制成本、开拓业务,并且不时检讨邮费及其他收费,以达致财政自给。



2015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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