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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就占用公共空间采取的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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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市民向本人指出,当局曾於二○一二年驱赶深水桋区行人路上露宿的人士并移走其财物,但当局对自「雨伞运动」结束后一些人士长期占用政府总部及立法会综合大楼外添美道行人路,并且未经批准下搭建帐篷和摊位的情况却噤若寒蝉,视若无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何当局对上述两宗占用行人路行为采取截然不同执法方式;

(二)有否评估添美道行人路长期被人占用的情况有否令市民产生政府选择性执法、欺善怕恶,以至有法不依印象;及

(三)当局会否向占用添美道行人路人士发出警告,并要求他们从速移除搭建物;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当局有否评估长期对该等搭建物置之不理可能导致的法律或行政后果?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经谘询其他相关部门,答覆如下:

(一)及(二)公共行人路的使用和监管涉及多个不同层面和不同法例,例如路段是否畅通无阻、路面是否安全、街道是否清洁、有否涉及搭建物、有否对公众构成滋扰等等。对於此等街道管理事宜,各相关部门一般会因应个案的实际情况考虑如何处理,当中亦可能要顾及同期需处理个案的数量及缓急先后。由於不同个案可能涉及不同地点、时间、性质,所引起的地区、社会和安全问题亦不甚相同,因此不适宜将其作出直接比较。

(三)立法会综合大楼及政府总部外一段公共行人路上放置了不同类型的物品,主要为帐篷、搭建物及其他物件。

  特区政府已呼吁示威人士把这些帐篷、搭建物及其他物件从上述行人路移除,使公众人士可以正常地使用该段行人路。警方亦於六月十三日移走了位於上述行人路的帐篷和周边地方有潜在危险的物品,以减低公众安全风险。政府各有关部门会继续密切注视有关路段的情况,检视所需的跟进措施,并会在适当时候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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