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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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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事务局今日(六月十六日)公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考虑过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就政府提出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后,决定公务员的薪酬调整如下:

(一)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3.96%(相等于高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3.46%)加0.5%);

(二)中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62%(相等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4.12%)加0.5%);及

(三)低层薪金级别的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62%(相等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调整幅度)。

  上述薪酬调整会追溯至二○一五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说∶「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所作的决定,完全符合既定的机制。在作出这个薪酬调整决定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充分考虑到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的全部六项相关因素,即:

(1)从薪酬趋势调查得出的薪酬趋势净指标;
(2)香港经济状况;
(3)生活费用的变动;
(4)政府的财政状况;
(5)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以及
(6)公务员士气。」

  「在考虑上述全部六项因素以及职方对薪酬调整方案的回应和理据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今年的公务员薪酬调整应和薪酬调整方案相同。」

  政府稍后会寻求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的批准。



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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