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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发布二○一三年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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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六月十六日)公布二○一三年香港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 

  环保署每年编制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估算从发电厂、船舶、车辆、飞机和其他污染源排放的六种主要空气污染物的全年排放量。这六种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微细悬浮粒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一氧化碳。  

  二○一三年,本港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为31 280公吨二氧化硫、113 220公吨氮氧化物、6 040公吨可吸入悬浮粒子、4 740公吨微细悬浮粒子、29 420公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60 790公吨一氧化碳。二○一三年六种污染物的排放量,较二○一二年减少1%至11%不等,主要由於船舶和车辆的排放量减少。

  二○一三年排放清单详细数据及相关报告,已上载於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data/emission_inve.html。



2015年6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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