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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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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屏山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六月十二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屏山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600.19公顷,位处新界西北的西部,北至天水围新市镇、南达青山公路、东及元朗新市镇、西止厦村/青山练靶场。

  七块共约32.25公顷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以作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商业、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

  约16.4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作高密度住宅发展。约15.78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乙类)」地带,作中等密度的近郊住宅发展。约18.28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约4.5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戊类)」地带,以透过进行重建计划,逐步淘汰现有的工业用途,改作住宅用途。这类计划须向城规会提出申请。

  约117.92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以反映现有的认可乡村和其他乡村的范围,以及提供合适土地以作乡村扩展。

  约18.49公顷的土地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这些土地位于洪水桥新发展区规划及工程研究的拟议研究区内,以待进行深入的规划研究。

  约9.86公顷位于桥头围的土地划为「工业」地带,作一般工业用途;而约12.22公顷的土地划为「工业(丁类)」地带,作不能设于普通分层工厂大厦的工业用途,及促进重建现时在乡郊地区作工业用途的非正式工场。

  约19.32公顷的土地划为「露天贮物」地带,以满足露天贮物用途的需求,以及把地带内现有的露天贮物用途纳入法定管制内。

  约16.74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的需要。此地带包括横洲食水配水库、旧屏山警署(屏山邓族文物馆)及屏山天水围文化康乐大楼。此外,约7.5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另有37.17公顷的土地划为「康乐」地带,目的主要是进行康乐发展,为市民提供所需设施。

  约1.68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其中,「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历史建筑物保存作文化及社区用途」地带包括聚星楼和达德公所;而「其他指定用途」注明「与文物及文化旅游有关用途」地带则包括位于聚星楼附近和达德公所前面的两块土地,以提供配合文物及文化旅游的设施或用途。

  约113.01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作为市区和近郊发展区的界限,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约112.43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以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

  屏山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YL-PS/16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西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以及屏山乡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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