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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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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十二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 (《条例》),容许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向香港以外地方的规管者提供监管协助。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条例草案》容许证监会向香港以外地方的规管者提供监管协助。这能让证监会与这些规管者签订更多互惠监管合作安排,以提升证监会对金融稳定方面的监察。这既可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也有助维持香港的金融稳定,有利於推动本港金融服务业进一步发展。」

  现行《条例》并无条文明确规定证监会可以在与非执法有关的事宜上,为协助香港以外地方的规管者而行使其监管权力去取得资料。修订《条例》后,证监会可以应香港以外地方的规管者所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限度的监管协助。《条例草案》同时订立额外保障,证监会只会在符合订明的条件下,才可提供相关监管协助,以防止出现要求提供过量资料,或在未经授权下进一步披露或使用资料的情况。

  《条例草案》亦会改良《条例》某些条文,以反映《条例》自二零零三年生效以来的情况变化,令其执行更为清晰。

  《条例草案》将於六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会。



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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