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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修读经本地评审自资专上课程的内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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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近日有深圳的中介机构为双非儿童(即父母均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在香港出生)的家长推出香港陪读计划,协助该等家长办理报读本地专上院校的专上课程,以便合法留港照顾其在港的双非子女,以及申请其内地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以受养人身分来港居住。此外,中介机构建议该等家长修读两年制副学士及四年制学士学位课程,然后留港工作一年,便可符合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的居港年期规定,从而取得香港永久居港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五个学年,每年在港修读经本地评审的自资专上课程(自资专上课程)(包括副学位、学士学位和研究院课程)的内地人士数目及其占学生总数的百分比为何(按课程类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过去五个学年,每年在港修读获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专上课程(资助专上课程)或自资专上课程的内地人士当中,有多少人是双非儿童的家长(按课程类别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五个学年,在港修读资助专上课程或自资专上课程的内地人士当中,成功申请受养人来港的人数及所涉受养人数目分别为何;

(四)过去五年,专上课程的非本地毕业生在港就业的人数,并按他们的原居国家/地区和课程类别列出分项数字;

(五)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名曾修读资助专上课程或自资专上课程的内地人士及其受养人取得香港居留权;及

(六)有否检讨向来港修读专上课程的人士及其受养人签发入境签证的制度;若有检讨,结果为何,以及当局有何改善措施?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特区政府综合回覆如下:

(一)二○一○/一一至二○一四/一五学年期间,修读经本地评审自资专上课程的内地学生人数及其占总学生人数的百分比,按修课程度表列於附件一。

(二)特区政府没有有关资料。

(三)过去五年,内地学生的受养人成功获批申请的统计数字如下:

 年份    获批申请
────   ────
二○一○    192

二○一一    192

二○一二    238

二○一三    333

二○一四    348

二○一五     90
(一至五月)

  特区政府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类统计数字。

(四)过去五年,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在港人士的统计数字列於附件二。

  当局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类统计数字。

(五)特区政府没有备存按个别入境政策/计划来港而获核实为享有香港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统计数字。

(六)关於把香港发展成为区域教育枢纽的政策,以及相关的非本地学生及其受养人的入境安排,特区政府会因应实际的社会情况不时检讨相关政策,并在有需要时作出适当调整,以确保政策切合社会需要。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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