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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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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六月十日)出席立法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民阵会就「不反对通知书」提出上诉,原因是警方批出只可容纳2 600人的示威区,它申请的游行人数是五万人,恐怕会「迫爆」场地,如果这样人数太多,反而会引起混乱,会否接纳他们的后备方案,给予他们更多空间,开放添美道?

保安局局长:警方就有一个团体所提出的集会游行申请,经过仔细考虑后,已经发出「不反对通知书」,亦根据他们与申请团体所取得的资料作出一些条件。在法律上,相关团体如果就警方在「不反对通知书」中所附加的条件觉得不满意,他们可以向一个独立的游行示威上诉委员会(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这些上诉的事情在过往我们常常都见到。我深信这是一个很好的机制。当申请的团体和警方就某一方面的安排,大家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我们是有一个这么好的机制,让一个独立而且有司法背景主持人的上诉委员会作出一个裁决。我相信委员会会根据法律上所赋予的权力,在听取了双方就他们的要求或决定的理据后,上诉委员会会作出一个裁决。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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