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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六人或以上家庭的公屋编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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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胡志伟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的书面回覆:

问题:

  据悉,自二○○九至二○一○年度起再没有新建的三睡房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单位落成,而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会按情况同时编配两个公屋单位予八人或以上家庭,以缩短该类家庭的轮候时间。然而,有市民向本人反映,与公屋轮候册上的其他申请人比较,六人或以上家庭轮候编配公屋的时间较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编配区域(即市区、扩展市区、新界、离岛)划分,过去三年每年房委会收回的六人或以上家庭公屋单位的数目为何,并按收回单位的原因列出分项数字;

(二)按编配区域划分,过去三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个(i)六至七人家庭及(ii)八人或以上家庭获首次编配公屋单位,以及有多少个八人或以上家庭获同时编配两个公屋单位;

(三)去年,获首次编配公屋单位的(i)六至七人家庭及(ii)八人或以上家庭的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何,以及该两类家庭在签订租约时分别平均已轮候多久;

(四)根据现行政策,如获申请人同意,房委会会否编配单一两房单位予六人或以上家庭,以缩短该类申请人的轮候时间;若会,过去三年有多少宗该等个案;及

(五)房委会会否考虑把同时编配两个单位予公屋申请人的安排的适用范围扩大,以涵盖六至七人家庭?

答覆:

主席:

  每年可供编配的公屋单位包括新建及翻新单位。香港家庭平均住户人数渐趋下降,加上六人或以上家庭的公屋申请占整体公屋申请的比率较低(截至二○一五年三月底,六人或以上家庭的公屋申请只占同期整体公屋申请的0.45%),为善用珍贵的土地资源,现时新建公屋项目不会再推出大型单位的设计。在现存公屋单位中,可供六人或以上家庭居住的单位约有124 200个,六人及以上家庭申请者的需求,部分可藉翻新单位满足。

  就胡志伟议员的五项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即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四/一五年度),按公屋选区及回收原因划分,可供配予六人或以上家庭的公屋单位数目列於附件。

(二)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共有16个八人或以上家庭获同时编配了两个公屋单位。我们没有备存为申请者作首次编配公屋单位的分区细分数据。

(三)房委会没有为不同家庭人数组合的申请者分别编制平均轮候时间。不过,鉴於公屋申请人数不断增加,以及公众对公屋申请者轮候时间的关注,房委会曾根据二○一四年六月底的数据,对公屋一般申请者(即家庭及长者一人申请者)的安置情况进行了特别分析,分析结果可作为参考。特别分析结果显示,在二○一三年七月至二○一四年六月期间,共有约750名五人或以上的一般申请者接受配屋而获安置入住公屋,其轮候时间分布载列於表一。特别分析并无细分六至七人及八人或以上家庭的数据。

  部分申请者会选择接受第二或第三次配屋而非首次配屋,但按照既定计算方法,轮候时间计算是截至首次配屋为止,理据是在首次配屋时,房委会已提供安置机会予申请者。换句话说,申请者若接受首次编配,即可获得安置。申请者是否接纳首次编配或等候余下的编配机会,完全是其个人决定。因此,房委会没有统计公屋申请者最终获编配而签订租约的轮候时间。

(四)公屋编配主要是依据既定的编配标准,并按照单位内的楼面面积而作出。不同类型及面积的公屋单位均设有一个编配范围。由於新建的两睡房单位的编配标准只适合四至五人家庭居住,适合六人家庭的单位主要来自翻新单位。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即二○一二/一三至二○一四/一五年度),我们共为六人或以上家庭的申请者成功编配了约700个翻新单位。

(五)从善用房屋资源及方便住户照顾家庭的角度考虑,编配一个大单位予六人或七人家庭比耗用两个单位为佳;加上只有在新建项目中才有较大机会觅得两个毗邻单位作编配,因此,我们一直主要以翻新单位编配予六人或七人家庭。考虑到二○一五/一六年度的新建单位供应量稍有增加,而各区单位的分布亦较平均,因此,若有关申请者已到达编配阶段,而当时亦没有合乎六/七人编配标准的翻新单位供应的情况下,我们会在今个财政年度开始,灵活地为此类家庭编配两个毗邻单位。最近我们已为六个六、七人家庭作出两个毗邻单位的编配。然而,我们须强调,由於两个单位耗用的资源始终较单一单位为多,在公屋需求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慎用资源。



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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