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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深圳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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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深圳出席中央官员与立法会议员会面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大家好。通过特区政府的建议,中央的同意,今日有三位中央负责香港政改问题的主任官员到深圳与全体立法会议员见面。今日分两场,第一场是全体的,第二场是泛民议员的专场。

  大家在那四小时时间内作了广泛、深入而又坦诚的交流,我认为这个交流是有用的,尤其是在第二场与泛民议员会面的专场。因为通过这个交流,泛民议员把他们的诉求,对政改的想法,虽然那十几位泛民议员发言的侧重点不同,他们的诉求亦有不同的地方,但他们能够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地向中央负责官员陈述,就这一点来说都是有用的。

  而中央三位官员亦很具体,不厌其详地把《基本法》起草时各个有关条文背后的构思,以至人大「8.31」《决定》的内容、一些具体的想法,包括譬如在《基本法》下为什么提名委员会它的提名权是一个专属的权力,因此不应该有「公民提名」,亦不因此(应该)用其他方法去削弱提名委员会在这方面的权力,亦是为什么提名委员会和现在用的选举委员会有不同的地方,双方作了一些交流。

  有泛民议员在会上表示,他说听了中央官员讲之后,再没有悬念了。我想无论悬念也好,或者是支持一些不是很切合实际情况的一些想法都好,现在泛民议员亦通过大家媒体朋友的报道,香港社会对中央在政改问题上的看法,再一次听到中央的看法,大家可以做一个务实的一个比较:到底特区政府现在提出来根据人大「8.31」框架决定的政改方案来让500万香港合资格的选民「一人一票」选行政长官好,抑或沿用我们一直以来的 1 200人选举委员会选行政长官好呢?大家现在就可以开始去考虑这个问题,作一个决定。人大「8.31」《决定》,大家从中央官员口中听到,是不会撤回的,是不会修改的。

  而特区政府和中央在政改这个问题上,尤其我身边这三位负责的官员同事,确实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香港社会亦长时间把相当多的精力集中在这件事上。因此,特区政府亦不会延迟把政改方案去立法会请求立法会议员投票的时间。所以,现在事实我们是清楚的,宪制规定等亦是清楚的。过去社会上亦经过相当广泛和深入的讨论,很快我们就会把这个政改方案付诸立法会表决。

  我再一次呼吁立法会议员,他们应该本着大多数香港人的意愿,尊重香港人希望行使「一人一票」选举行政长官这个权利的意愿,希望他们能够投票支持特区政府根据《基本法》规定和人大「8.31」《决定》所作出的政改方案,使我们可以让香港市民很快有「一人一票」选行政长官的权利。

记者:CY,刚才中央官员都有说到,如果最后,即使只有百分之一机会,都会尽最后努力。其实还有十几日,你觉得这十几日里面会否双方坐下谈或者个别再接触任何泛民人士?在现时「8.31」框架之内,还有没有任何值得商讨空间呢?今次的会面之后,你们怎样评估通过的机会?你刚才说:泛民议员说没有悬念,你自己有没有悬念呢?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关于「一国两制」,因为今次都多番强调,其实刚才李主任都有说政改是「一国两制」的试金石,如果否决的话,就是不将「一国」放在眼里。你觉得否决的话,中央会不会收紧对香港的政策?

行政长官:根据「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这个构思,在《基本法》里面第四十五条规定了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因此跟着有附件一,就是二○○七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不是香港单方面决定的,不仅是行政长官同意,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通过就可以,还需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这个是我们宪制的安排。在这里,或者我岔开一些说,为何选行政长官在香港,或者是选行政长官的方式在香港,不能够抄外国的方式,或者甚至乎有些人提出所谓国际标准呢?因为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和我们的政府,他领导的政府是有相当高的自治权,所以在我们修改办法的时候,不仅是我们自己修改,而是需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批准了之后,我们投票产生有我们自己一套办法,到最后需要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等等,所以这个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一个基本规定,而这个规定亦贯彻在人大「8.31」《决定》和其他之前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当中,贯彻在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当中。所以根据我们《基本法》、人大「8.31」和特区政府方案提出的选行政长官的办法,这个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下去这段时间,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积极地去争取立法会每一位议员投票支持这个方案,因为我们深信这个方案对香港民主是有好处的,我们深信这个方案得到大部分香港市民的支持,可以让500万合资格选民有第一次「一人一票」选行政长官的权利。这个时候不是做一个评估的时候,这个时候是我们努力、积极去争取的时候,希望立法会议员知道中央有人大「8.31」《决定》的根据和基本思路之后,能够回心转意,能够本着香港整体利益、长远利益、香港的民主化为念,支持这个方案。

记者:CY,想问问,你刚才说会争取每一位泛民议员通过这个政改方案,有什么实际行动和什么形式去争取每一位泛民议员的支持呢?以及想问刚才会面之中,其实双方有没有讨论过如果否决政改之后的后续工作?而特区政府有没有在现阶段去准备如果否决之后,后续的工作是怎样?

行政长官:我早前都说过,我们积极争取,我们很希望能够通过,这个是符合广大香港市民的意愿。但如果真是否决的话,因为过去一段时间特区政府,尤其是我这三位在特区政府里面的高层同事,确实已经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来处理政改问题,尤其是我们的政务司司长,林郑司长譬如说是对扶贫问题特别关心,她是扶贫委员会的负责人,负责推动我们的扶贫工作。我们真的有需要,如果政改不能够通过的话,我们要放下政改这个议题,把我们的精力、时间集中去做改善民生、发展经济的工作。

  有些什么具体事情可以做,争取主要是泛民议员的支持呢?我想我们会继续与大家多沟通、多讲道理。有部分泛民议员确实不太清楚当年《基本法》制订时的一些构思,《基本法》一些具体规定,又或者甚至乎人大「8.31」《决定》的背后一些想法,所以,我们会与他们讲这方面的事实。而同时亦希望社会能够多发声,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选择,一就是通过政府提出的这个方案,若不是就原地踏步。希望社会在这两个选择当中,我相信社会会作出一个正确的选择,因而使得我们的立法会议员投票支持通过政府这个方案。

记者:刚才张主任提到今次是政改的重要检验时刻,其实你会否听完三位北京官员讲完后,会觉得如果今次否决政改方案的议员是与中央「搞对抗」?不支持「一国两制」?以及会否好像张主任那么说,觉得市民应该向这一群议员「票债票还」呢?

行政长官:我想任何一个支持香港民主化的香港市民,任何一个立法会议员都有责任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根据《基本法》、根据人大有关的《决定》来投票,支持香港根据我刚才所说的《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决定》落实香港的普选。好吗?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5月31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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