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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起申请公共小巴驾驶执照人士须修习职前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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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发言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提醒市民,由二○一五年六月一日起申请公共小巴驾驶执照的人士,须修习并完成认可的职前课程,才会获发公共小巴驾驶执照。

  发言人表示,为改进公共小巴司机的驾驶态度及提升公共小巴的安全和服务质素,《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及《道路交通(驾驶执照)规例》(第374B章)经修定后规定,由二○一五年六月一日开始,申请公共小巴驾驶执照的人士,须修习并完成由运输署指定的职前训练学校提供的公共小巴司机职前课程,才会获发执照。

  职前课程涵盖公共小巴营运、职业健康、公共小巴构造、驾驶和道路安全知识、交通意外主要成因及紧急事故处理,以及客户服务和投诉处理等内容,课程合共16小时。完成课程并通过考试后,学员会获有关的指定职前训练学校发出课程证书。

  职前课程适用於今年六月一日起申请公共小巴驾驶执照的人士。现职公共小巴司机及现时持有公共小巴驾驶执照的人士,其驾驶公共小巴的资格不会受影响。

  有关详情可参阅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如有查询,可致电2804 2600。



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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