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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宣传政府政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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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思荣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民政事务局局长许晓晖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各个政策局透过多种渠道宣传和推广政策和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各个政策局为宣传政策和措施而招致的开支分别为何,并按宣传方式(包括(i)电视宣传短片、(ii)电台宣传声带、(iii)报章特刊、(iv)户外宣传活动、(v)互联网及(vi)社交媒体)以附表一列出分项数目;

(二)有否定期评估各个政策局的宣传工作的成效;若有,评估的准则及上次评估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如何处理宣传工作欠缺成本效益的情况?

答覆:

主席:

  就姚议员的提问,我们经谘询有关政策局,现统筹回覆如下:

(一)各政策局在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度为宣传政策措施涉及的开支载於附表二。

(二)及(三)各政策局推行宣传工作时,会按工作的目的及实际情况采用不同方法收集对宣传的回应,以评估成效,为日后拟定宣传及推广策略提供参考。一般而言,政策局评估宣传工作成效时会参考的数据和资料包括:参与活动或使用服务人数、目标对象或相关持份者的意见、报章的有关评论及报道、热线查询的数目、点击网页的次数、收到的意见书内容等。

  各政策局会审慎和有效地使用其获分配的拨款,在其政策范围推展各项工作,包括宣传工作。各政策局亦会在其《管制人员报告》概述相关年度的主要工作及表现。此外,各政策局在制订每年的预算时会检视来年的各项工作的优先次序并作出开支预算,包括在宣传方面的预算,在考虑成本效益及其他相关因素后在有需要时作出修订。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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