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草案》动议二读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草案》动议二读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草案》。这《条例草案》的唯一目的,是建议将二○一五年九月三日,在《公众假期条例》(第149章)及《雇佣条例》(第57章)下,订为一次过的特别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

  香港是中国人民八年抗战及太平洋战争的组成部分,相信不少香港的老一辈市民都记得三年零八个月占领时期的苦难。在二○一四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将九月三日订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去年八月亦决定以后会於每年的九月三日,举行官方纪念仪式。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具有特殊意义。为使全国人民广泛参与中央及各地区举行的纪念活动,中央人民政府已公布二○一五年九月三日全国放假一天。香港特区政府同样会於当天在港举办多项纪念活动,让市民大众铭记历史;并建议以一次过的方式,将二○一五年九月三日订为特别的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方便市民大众参加这些活动。

  我现动议二读的《特别假期(2015年9月3日)条例草案》,建议将二○一五年九月三日订为《公众假期条例》下的公众假期,故除法例另有规定外,所有银行、教育机构、公共机构办事处及政府部门当日须遵守为假期。《条例草案》同时将二○一五年九月三日订为《雇佣条例》下的法定假日,令香港所有该条例适用的雇员,其中包括外地输入劳工及外籍家庭佣工,不论其服务年资长短,均可在当日享有假日;而符合条例规定的雇员更可享有假日薪酬。将二○一五年九月三日同时订为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可令大部分雇员在当天放假。

  劳工顾问委员会及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已在本月的会议上讨论这一次过的特别假期,并支持政府的建议。我们亦注意到,自政府宣布这一次过特别假期建议后,社会大众普遍持正面态度;有部分商界、机构或市民更表示希望这个特别假期能早日确定,以便他们尽早作出安排。

  我希望得到各位议员的支持,使《条例草案》可尽早获得通过,以便市民大众可在这天享有一天公众假期及法定假日,并参与有关纪念活动,而社会各界亦可就这天额外假期尽早作准备。

  多谢主席。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