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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新建公屋单位的居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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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邱诚武的书面回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提出:「为了下一代,我们是否有勇气许下提高居住面积这个愿景?」最近有受石硖尾邨及白田邨重建计划影响的公屋租户向本人反映,他们发现所获编配的重建公屋单位采用了新设计,居住面积因而较以往狭少。他们对居住空间不升反跌感到十分失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订立任何短、中及长期的计划以实现上述愿景;若没有订立计划,原因为何;若有,计划的详情为何;现时已进行的具体工作为何,当中是否包括增加公屋单位的面积标准;若是,将进行的具体工作为何;

(二)过去10年落成的公屋单位的面积有何变化(按单位的设计居住人数分项列出);降低新型公屋单位的面积标准的原因,当中是否包括为求增加公屋建屋量;若是,详情为何,包括相关的增幅;有否评估新型公屋单位对租户居住空间的影响;及

(三)有否评估,兴建面积较以往为小的新型公屋单位与上述愿景是否背道而驰;会否考虑重新检讨和修改公屋单位的设计;会否修改石硖尾邨及白田邨重建计划的图则,以增加重建单位的居住面积,使当区居民可透过重建改善居住环境,以及落实上述愿景;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我现就冯检基议员的各项提问,答覆如下。

  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的宗旨,是为没有能力租住私人楼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并以维持一般申请者(即家庭及长者一人申请者)平均约三年获首次编配为目标。

  为善用土地资源,为公屋申请人提供公屋单位,房委会会考虑所有合适的地盘,无论地盘面积大小,都会本着「地尽其用」的宗旨,在最具成本效益及可持续的原则下兴建公屋,以满足市民的需求。房委会在过往数十年,在建造公共房屋时一直采用标准大厦设计。自二○○○年起,由于土地资源有限,用作公屋发展的用地无论在地貌、面积及形态上都较复杂,房委会因而改为采用因地制宜的设计模式。

  目前,每个公屋发展项目秉承「实而不华」的设计原则,采用「构件式单位设计」,以令公屋大厦设计可以充分发挥土地发展潜力及符合经济效益。目前构件式单位的单位设计共有四款,包括室内面积的范围为14.1至14.5平方米供一或二人的单位、面积21.4至22.0平方米供二或三人的单位、面积30.2至31.0平方米供三至四人的单位,以及面积35.0至36.1平方米供四至五人的单位。

  现时的构件式单位设计平衡了各项设计元素,吸纳了居民及关注团体对单位面积及间隔的意见。所提供的室内生活空间比过往的设计更为实用,厨厕与居室的比例合理,可配合不同家庭组合的需要,方便间隔和摆放家惋。单位设计特色还包括:增设对流窗,有利通风;加强通用设计方便长幼伤健共融;改善供水、排水和电力系统设计,为居民缔造健康的生活环境等。有关设计可提升生活空间的灵活性及质素,一直受到公屋居民的广泛支持。因此单以面积大小将以往及现在的公屋单位及其整体规划设计作出比较并不合适。

  房委会将会继续吸纳业内持份者和居民关注团体对单位面积及间隔的意见,以持续优化构件式单位设计。在满足建屋目标的同时,也注重公营房屋发展项目与环境的协调,顾及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各方面需要,并符合规划和相关法例的要求。

  就白田邨及石硖尾邨的重建工程而言,由于有关的重建工程已开展,现阶段并不可能修订有关的重建计划。房委会为受重建影响的屋邨作迁置安排时,会根据各受影响住户的家庭人数,以及既定的编配标准,为其编配合适的公屋单位。现时房委会编配公屋单位的标准是每人约七平方米室内楼面面积。相同的公屋编配标准,亦适用于受重建影响的公屋居民。

  房委会会适时向有关居民简介重建的进度和提供资料,确保居民知悉有关的资讯。



2015年5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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