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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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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对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高礼哲爵士上星期在新西兰奥克兰逝世,深表哀痛。

  高礼哲爵士于二○○六年获委任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作为香港法院的一份子,高礼哲爵士在案例法方面作出重要的贡献。终审法院历来的每一位成员均十分怀念平易近人的高礼哲爵士,并对他在法学上的成就表达崇高的敬意。

  高礼哲爵士于一九六二年获新西兰最高法院批准执业为大律师及事务律师,专责商业和知识产权法。他于一九八四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于一九八七年获委任为新西兰高等法院大法官,并于一九九一年晋升为新西兰上诉法院大法官。二○○二年,他获委任为上诉法院院长。一九九二年,他成为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委员。于二○○三年,他成为内殿律师学院名誉管理委员。

  于二○○四年至二○○六年期间,高礼哲爵士出任新西兰最高法院法官。于二○○二年至二○○五年期间,他亦出任斐济最高法院法官。高礼哲爵士于二○○二年获颁授新西兰Distinguished Companion of the New Zealand Order of Merit勋衔,并于二○○九年再获颁授新西兰Knight Companion of the New Zealand Order of Merit勋衔。

  高礼哲爵士热衷于高尔夫球活动,并于二○○五年凭优秀技术成为The Royal and Ancient Golf Club of St Andrews的队长。

  司法机构向高礼哲爵士的妻子及其家人致以最深切的慰问。



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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