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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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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今日(五月二十一日)以邮递方式,将二○一五年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的成绩通知书送交各考生。

  在二○一五年二月举行的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参加英国语文科评核的考生有1,625人,另有2,109人参加普通话科评核。

  二○一五年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结果如下:

英国语文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三级
             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阅读     1049     921(87.80%)
写作     1185     717(60.50%)
聆听     1004     866(86.25%)
口语     1124     616(54.80%)
课堂语言运用  287     279(97.20%)
(只限教师)

普通话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三级
             或以上)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聆听与认辨  1361     731(53.70%)
拼音     1450     961(66.30%)
口语      688     499(72.50%)
课堂语言运用  532     431(81.00%)
(只限教师)

  考评局今日把成绩通知书邮寄给个别考生,预计考生可在明日(五月二十二日)收到通知书。若考生在本星期六(五月二十三日)仍未收到有关通知,可与考评局联络(电话:3628 8860)。

  评核报告将于今年七月在考评局网址(www.hkeaa.edu.hk)及教育局网址(www.edb.gov.hk)发布。报告分析考生的表现,并说明考生表现出色的强项,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供考生、学校及师训机构参考。另外,评核试卷(连同聆听评核光盘、建议答案及评核报告)将于七月发售。

  考生如欲覆核成绩,可于评核结果公布后的六天内(即五月二十三日至二十八日)办理申请手续。提出覆核成绩的考生,将会在六月二十五日或以前接获覆核结果。

  有意在日后达到语文能力要求的人士,可参加评核及/或申请豁免。下一次接受申请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和豁免语文能力要求的程序将分别在二○一五年九月及二○一五年十一月进行。有关细节将于二○一五/一六学年内透过通函公布。



2015年5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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