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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局指配频谱予无帹以提供持牌免费电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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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因应政府今日(五月十二日)宣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行会)决定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帹)的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免费电视)牌照再获续期十二年,由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开始至二○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结束,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已知会无帹,通讯局决定以行政指配方式把无帹现时持有的广播频谱(包括在470至806兆赫特高频频段内两组频道及一条单频网数码频道,再加上一条多频网数码频道的一半容量)指配予无帹,让无帹在其续期免费电视牌照的有效期内能提供持牌模拟和数码地面电视服务。频谱指配期为十二年,由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开始至二○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结束,以配合无帹免费电视续期牌照的有效期。

  无帹现时持有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发出的固定传送者牌照,并获指配该牌照附表二所订明的广播频谱,以提供持牌模拟和数码地面电视服务。虽然无帹现有频谱的指配期於二○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才届满,但鉴於行会今日作出上文所述的决定,通讯局认为,在现时决定应否把频谱重新指配予无帹,让其在续期免费电视牌照的有效期内提供持牌免费电视服务,以配合行会就无帹免费电视牌照续期作出的决定,至为重要。

  在决定以行政指配方式把频谱指配予无帹以配合其续期免费电视牌照的有效期时,通讯局已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电讯条例》的目的和相关条文、通讯局的法定责任、免费电视当前的情况、政府於二○○七年公布的《无线电频谱政策纲要》(《纲要》)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商经局)的意见。

  根据《电讯条例》第32G(1)条,通讯局有法定责任促进无线电频谱作为香港公众资源的有效率编配和使用。此外,《电讯条例》第32H(2)(c)条授权通讯局指配无线电频率。

  通讯局考虑到其促进无线电频谱的有效率编配和使用的法定责任,认为只有根据《广播条例》(第562章)获发免费电视牌照的持牌机构才有资格获指配频谱,因为只有这些持牌机构才可随时有效率及有效益地使用该等频谱,提供持牌免费电视服务,令广大观众受惠。鉴於频谱是珍贵的公众资源,这指配频谱的资格准则至为重要,否则可能导致频谱遭闲置或被囤积而造成浪费。

  根据《纲要》,通讯局须评估,在无帹现有频谱可供指配之日(即二○一八年十二月一日无帹现有频谱指配期届满后),会否出现非政府服务提供者对相关频谱有竞争性需求的可能性。通讯局经评估频谱的潜在供应量,以及现有和准持牌机构可能对无帹现时获指配的频谱的需求,认为有关各方可能对该等频谱有竞争性的需求。依据《纲要》的指导原则,当可能有这类竞争性的需求时,应采用市场主导的方式来管理频谱,除非有凌驾性的公共政策考虑因素,则作别论。

  通讯局注意到商经局的意见,指免费电视服务履行独特的社会功能,包括是一般市民获得免费娱乐、教育和资讯的主要来源;发挥无可比拟的社会和公共功能,迎合市民大众和小众的需要;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作为向公众广泛发放信息的重要平台。通讯局亦注意到商经局认为,通讯局应审慎评估,采用市场主导方式指配频谱,会否导致使用频谱向公众提供的免费电视服务可能中断的风险。

  经考虑所有相关因素,通讯局认为免费电视服务(包括无帹现时提供的服务)履行独特的社会功能,以及有需要避免覆盖和渗透率高的免费电视持牌机构的服务可能缩减和中断这两点,构成不采用市场主导方式把广播频谱重新指配予无帹的凌驾性公共政策考虑因素。因此,通讯局决定采用行政指配方式把无帹现时持有的广播频谱重新指配予无帹,让其在续期免费电视牌照的有效期内提供持牌免费电视服务。

  有关考虑因素详载於通讯局就指配频谱予无帹以提供持牌免费电视服务所发出的声明。该声明已刊载於通讯局网站(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tc/upload/326/ca_statements20150512_tc.pdf)。

  为免生疑问,通讯局声明的内容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通讯局管理广播频谱和决定日后应如何指配该等频谱的酌情权。在行使该酌情权和作出有关决定时,通讯局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包括《电讯条例》、通讯局的法定职责、免费电视当前的情况和相关的政策考虑。通讯局会按个别情况考虑日后指配或重新指配广播频谱的安排。



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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