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食肆被罚暂停营业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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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一食肆经营者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及在露天地方配制食物,屡次违反《食物业规例》,被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署长暂时吊销牌照十四天。
店铺名为「锦记粥粉面饭」,位於曲街37号地下,由今日(五月十日)至五月二十三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有关店铺经营者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十月及今年三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四千八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有关持牌人去年六月及八月亦因非法扩展营业范围,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八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店铺去年十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入口附近显眼处展示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完
2015年5月10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