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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以少数族裔语言提供公共服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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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碧云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关注团体向本人表示,尽管近年部分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印备以少数族裔语言(即印尼语、印度语、尼泊尔语、菲律宾语、泰语和乌尔都语)(族裔语言)介绍各项公共服务的单张/小册子,但大多数少数族裔人士仍不知悉他们可获得该等服务(例如非牟利机构提供的传译服务和劳工处的就业支援服务)。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哪些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印备以族裔语言介绍服务的单张/小册子,并按部门/机构名称以表列出该等单张/小册子的标题、出版日期/再版日期,以及本年度的印制数量;

(二)哪些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在其网站以族裔语言提供关於其服务的资料;

(三)各政府部门/法定机构有否根据统一准则,决定需否以族裔语言提供关於其服务的印刷及/或网上资料;若有,详情为何;及

(四)鉴於现时各政府部门的电话查询服务的录音信息只以广东话、普通话或英语录制,不谙该等方言/语言的少数族裔人士难以使用有关服务,当局会否要求各政府部门并建议各法定机构改善其电话查询服务,提供以族裔语言录制的录音信息,或提供转驳至通晓族裔语言的传译员的选项,以确保少数族裔人士能适时获取公共服务资讯?

答覆:

主席:

  各有关政府决策局/部门及公共机构按其政策或服务范畴,为少数族裔人士提供切合需要的服务,协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负责有关促进种族平等及《种族歧视条例》的整体政策。该局制订了《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为政府决策局/部门及公共机构提供政策指导,以促进种族平等,以及要让少数族裔人士有平等机会使用公共服务。

  现时《指引》涵盖与照顾少数族裔人士的特别需要和协助他们融入社会特别相关的主要公共服务,包括医疗、教育、职业训练、就业及主要社区服务;而涵盖的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公共机构则合共二十二个,当中包括教育局、社会福利署、劳工处、民政事务总署、雇员再培训局、徖生署、医院管理局、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房屋署、法律援助署、警务处、惩教署、及消防处等。政府当局会持续检讨并按需要更新《指引》涵盖的范围。

(一)根据已收录所得资料,有关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公共机构印备以不同族裔语言介绍服务的单张/小册子的资料见附件一。

(二)根据已收录所得资料,有关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公共机构在其网站以不同族裔语言提供关於其服务的资料见附件二。

(三)根据上述《指引》的政策指导原则,有关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公共机构应采取步骤以消除有关主管当局的政策及措施所引致的种族歧视;以及在制订、推行和检讨有关政策及措施时,应考虑到要让少数族裔人士有平等机会使用公共服务。因此,有关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公共机构会不时检讨相关政策及措施,并视乎实际需要为少数族裔人士提供传译服务或其他方面的协助。例如,医院管理局委聘了承办商在医院为少数族裔病人提供传译服务;房屋署亦聘用少数族裔员工在客务中心为少数族裔申请者提供协助。

  除传译服务外,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公共机构亦可按本身的相关情况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协助少数族裔人士使用公共服务,例如劳工处的措施清单列出在就业中心为少数族裔求职人士设立特别柜位及为他们举办就业讲座。有关政府决策局/部门和公共机构的措施清单已於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网页上载。

(四)现时,政府电话热线1823提供广东话、普通话及英语录音信息。当有少数族裔人士致电1823,并转驳至客户服务主任,客户服务主任会按情况提供一段以七种少数族裔语言(即印尼语、印度语、尼泊尔语、旁遮普语、菲律宾语、泰语及巴基斯坦语)的录音信息,少数族裔人士可依录音指示致电由民政事务总署资助的融汇-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融汇中心)的电话传译服务热线。当融汇中心的传译员收到少数族裔人士的来电时,会即时联络1823,并随即进行三方电话会议,以协助来电人士取得所需资讯。

  少数族裔人士也可选择直接致电融汇中心的免费电话传译及查询服务热线,中心的传译员会安排少数族裔人士与有关部门职员进行三方电话会议,以处理查询。

  此外,个别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会按需要提供不同族裔语言的电话热线录音。例如徖生署的「特别预防计划」电话热线录音,除广东话、普通话或英语外,还设有另外七种不同语言的录音,包括:菲律宾语、越南语、泰语、印度语、印尼语、尼泊尔语和巴基斯坦语,以便向少数族裔人士提供相关疾病的信息。



2015年5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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