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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袭击控烟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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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六十一岁男子因袭击两名控烟督察,今日(五月四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两项罪名分别被判处监禁六星期,同期执行,缓刑十八个月。此外,他亦因干犯吸烟罪行,被罚款一千五百元。

  有关案件发生于去年十一月十一日,控烟督察队伍巡查屯门宝田街市期间,两名控烟督察被该名男子袭击,他其后被警方拘捕并落案控以有关罪名。

  卫生署发言人呼吁市民,遵守禁烟规定,并与执法人员合作。

  发言人说:「恐吓执法人员或向他们使用暴力,均属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截至今日,二○一五年共录得两宗袭击控烟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六十四宗个案,而在五十八名被判袭击控烟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当中,十四人(占百分之二十四)被判即时入狱。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四个月。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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