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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的《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加强对消费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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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所有主要的固定与流动网络营办商已由二○一五年五月一日起实施经修订的《电讯服务合约业界实务守则》(《业界守则》)。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今日(五月四日)对此表示赞许,并相信经修订的《业界守则》有助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在订立电讯服务合约时所享有的保障。

  《业界守则》属电讯业界的一项自我规管措施,由香港通讯业的业界组织香港通讯业联会发出,旨在制订对消费者和业界双方均属公正、公平和合理的合约安排,并针对消费者就电讯服务合约的各项主要投诉事宜提出改善措施,包括合约内容、终止合约、续约及客户迁址等安排。《业界守则》适用於个人及住宅用户新订或续订的电讯服务合约。电讯业界由二○一一年七月起已实施《业界守则》。

  通讯办发言人说:「自二○一一年七月《业界守则》开始实施起,通讯办接获涉及电讯服务合约纠纷的投诉数字持续下降,由二○一二年的1 116宗下降至二○一三年的894宗,二○一四年更进一步下降至588宗。我们认为《业界守则》能够有效地提高订立合约过程的透明度和客户的满意度,并减少与合约有关的纠纷。」

  通讯办在检视及分析自《业界守则》实施以来所收到有关合约纠纷的消费者投诉后,向香港通讯业联会提出多项建议,以进一步改善《业界守则》。香港通讯业联会与各营办商於二○一四年十月对《业界守则》作出相应修订。《业界守则》主要的修订内容包括:

*改善终止合约的安排,不得对客户构成不便或涉及不合理的拖延;

*改善延长合约期或续约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确认的安排;

*合约须清楚列明如营办商因未有网络覆盖而未能於客户搬迁地址后继续提供服务,所涉及的终止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或上限;

*合约须清楚列明合约期内第一期及最后一期月费的计算方法;以及

*鼓励营办商弹性推行更佳的冷静期安排。

  经修订的《业界守则》由二○一五年五月一日起生效。

  通讯办建议消费者在订立新电讯服务合约或续订现有服务合约时,应阅读及清楚明白合约内容,以及有需要时可参考经修订的《业界守则》的相关条文。如有任何疑问,应要求营办商详细解释有关合约条款。就一些消费者特别关注的安排,包括续约及终止合约、月费的计算方法、以及服务迁址等,消费者应要求营办商确认新订立的服务合约符合经修订的《业界守则》的规定。

  发言人续说:「通讯办会继续密切留意业界实施经修订的《业界守则》及其成效。我们亦会根据实施守则的经验和消费者的回应,与业界保持紧密合作,持续改善及加强《业界守则》对消费者的保障。此外,我们亦会举办公众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经修订的《业界守则》所提供的保障。」

  经修订的《业界守则》全文,可浏览香港通讯业联会网站
(www.cahk.hk/News/310/Industry_CoP_Telecom_Service_Contract.pdf)或通讯办网站
(www.ofca.gov.hk/tc/consumer_focus/education_corner/alerts/tsc/cpic/index.html#tic)。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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